因工作需要,江门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以下简称江门支队)现就江门市渔船检验技术服务社会化改革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进行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方式
采用公开采购方式。
二、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需求为江门支队渔船检验监督权限内,船长12m以上新建渔船的初次检验技术服务(含图纸和技术文件审查,下同)、船用产品的检验技术服务(含图纸和技术文件审查,下同)。其中,渔船初次检验服务对象为我市辖区渔船建造企业新建的渔船,船用产品的检验技术服务对象为我市辖区船用产品制造企业生产的渔船用发电机组、配电板。
(二)采购内容
本项目通过公开采购的方式,确定两家渔船检验技术服务机构为项目中标服务机构,共同承接江门支队渔船检验权限范围内,2024年8月20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产生的船长12m以上新建渔船的初次检验技术服务、船用产品的检验技术服务。根据我市辖区渔船、船用产品制造企业近年来生产情况,结合辖区渔船、船用产品制造企业订单预测情况,预计该期间项目数量为:渔船初次检验50艘,单台发证船用产品检验8件/台、批量发证产品检验10批/次。
(三)服务期限
本项目中标服务机构的服务资格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四)付款方式
本项目结算方式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确定。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必须是国内独立法人,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不得是“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门”(http://xyjm.jiangmen.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三)应通过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关于渔业船舶检验技术服务机构(A级)的评价。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服务。
四、报价要求
(一)服务最高限价
本项目报价最高限价(含税)为1452000元,其中,钢质渔船 检验技术服务费用最高限价(含税)为800000元,玻璃纤维渔船 检验技术服务费用最高限价(含税)为636000元,船用产品检验技术服务费用最高限价(含税)为16000元。供应商报价时需按附件1格式提供详细报价表,报价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二)报名所需材料
投标人报名时需递交以下资料的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并做好密封:
1.单位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渔业船舶检验技术服务机构(A级)的评价证明材料;
4.报价文件;
5.其他相关材料。
(三)资料提交要求
项目采购公告在网上公示5天,在此期间,有意向的单位按照要求向江门支队提交报价资料。
材料递交地点:江门市蓬江区农林横路3号四楼渔船渔港监督科;截止时间:2024年8月9日17时30分;评审时间:2024年8月12日10时;评审地点:江门支队三楼会议室。
五、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项目需满足有6家以上(含6家)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报价才能开展评审,对投标单位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再对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服务机构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具体评分标准详见附件。评审工作小组完成评标工作后出具评审结果,推荐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2名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
六、结果公告
中标结果将公告于江门市农业农村信息网。
七、联系事项
联系人 :周亮
联系电话:0750-3276862;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农林横路3号。
江门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
2024年8月5日
附件1:
项目报价表
项目名称 | 分类 | 渔船船长 /检验方式 | 预测数量 (艘/台/件) | 限价 | 报价 |
限制单价 | 分类限价 | 单价 | 分类报价(万元) |
渔船初次检验技术服务 (含图纸和技术文件审查) | 钢质渔船 | 45m≤L<60m | 6 | 35000元/艘 | 80万元 |
|
|
36m≤L<45m | 14 | 32000元/艘 |
|
24m≤L<36m | 4 | 29000元/艘 |
|
12m≤L<24m | 1 | 26000元/艘 |
|
玻璃纤维渔船 | 36m≤L<45m | 2 | 30000元/艘 | 63.6万元 |
|
|
24m≤L<36m | 8 | 27000元/艘 |
|
12m≤L<24m | 15 | 24000元/艘 |
|
船用产品检验技术服务 (含图纸和技术文件审查) | 柴油发电机组 | 单件检验 | 4 | 1000元/台 | 1.6万元 |
|
|
单批检验 | 5 | 800元/批 |
|
配电板 | 单件检验 | 4 | 1000元/件 |
|
单批检验 | 5 | 800元/批 |
|
报价合计 | 万元 |
备注: 1.报价中的“单价”不能超过“限制单价”、分类报价不能超过“分类限价”;分类报价=各船长区间段的钢质渔船“单价”/玻璃纤维渔船“单价”/各检验方式柴油发电机组和配电板“单价”x预测数量的总和。 2.技术服务检验项目必须按照渔船法定检验规则要求完成所有检验项目。按照江门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检验要求,每艘渔船至少需落实8个重要节点的检验工作,针对船型尺寸大、建造工艺新颖、船型较少见、报检内容较多、船舶系统较复杂的渔船,为保证检验工作质量,应按要求适当增加现场检验次数。 3.预测数量和单项支出费用不代表本项目对应服务项的业务数量或限额,江门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可根据实际渔船和船用产品申报检验情况调整各项业务支出。 4.因不可预见的客观情况导致批准建造的渔船超过六个月未开工且经船东与渔船建造企业协商停止建造的,或在建造过程中超过六个月未申报检验且经船东与渔船建造企业协商停止继续建造的,江门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有权停止检验委托并收回服务费用,或按照未实施检验节点占比收回服务费用。 |
附件2:
项目评分表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分值 |
1 | 驻地服务 (20分) | 1.检验技术服务(含图纸和技术文件审查)全过程提供驻地服务的,得 20分; 2.除图纸审查外,其他检验技术服务均能提供驻地服务的,得 15分; 3.仅能根据检验需要提供间断性驻地服务的,得10分; 4.不能提供驻地服务的,得0分。 注:上述驻地是指在江门辖区设置固定的办公场所,且技术人员常驻该办公场所。此项以供应商作出书面承诺为打分依据,书面承诺将写入合同责任,作为合同条款。 |
|
2 | 技术人员 (25分) | 1. 为本项目配备专门的业务主管,并配备2套现场检验组技术人员和1套图纸审查组技术人员,且技术人员注册验船师占比超过半数的,得25分; 2. 为本项目配备专门的业务主管,并配备2套现场检验组技术人员和1套图纸审查组技术人员,但技术人员注册验船师占比低于半数的,得20分; 3. 为本项目配备专门的业务主管,并配备1套现场检验组技术人员和1套图纸审查组技术人员,且技术人员注册验船师占比超过半数的,得15分; 4. 为本项目配备专门的业务主管,并配备1套现场检验组技术人员和1套图纸审查组技术人员,但技术人员注册验船师占半数以下的,得10分; 5. 未配备专门的业务主管,或未配齐现场检验组和图纸审查组技术人员的,得0分。 注:每套/组技术人员应包括船体、轮机、电气专业技术人员各1人,且现场检验组和图纸审查组技术人员不能兼职,否则该套/组技术人员不列入统计;技术人员需提供最近2个月社保记录(退休返聘的技术人员提供聘用合同),以及技术人员所持专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
|
3 | 服务方案 (25分) | 现场检验响应时间: 1.2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检验并书面反馈整改意见的,得8分; 2.3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检验并书面反馈整改意见的,得4分; 3.现场检验及书面反馈整改意见超过3个工作日的,得0分。 图纸审查响应时间: 1. 5个工作日内完成图纸审查并书面反馈图纸修改意见的,得6分; 2. 7个工作日内完成图纸审查并书面反馈图纸修改意见的,得3分; 3. 图纸审查及书面反馈图纸修改意见超过7个工作日的,得0分。 技术问询响应时间: 1.对采购方及相关渔船建造企业、船东的技术咨询,24小时内出具答复意见的,得4分; 2.对采购方及相关渔船建造企业、船东的技术咨询,48小时内出具答复意见的,得2分; 3.对采购方及相关渔船建造企业、船东的技术咨询,超过48小时出具答复意见的,得0分。 检验质量保障措施: 每提供一项可行的检验质量保障措施得1分,此小项最多得2分,不提供保障措施的,此小项不得分。 注:此项以供应商作出书面承诺为打分依据,书面承诺将写入合同责任,作为合同条款。 |
|
4 | 业务经验 (10分) | 1. 为本项目配备的技术人员中,有船舶设计/图纸审查/现场监造/现场检验经验的得1分,此小项最多得7分; 2. 在以上有经验的技术人员中,每配齐一套/组专业(包括船体、轮机、电气专业人员各1人)的得1分,此小项最多得3分; 3.供应商应作出书面承诺,承诺中标后若需更换技术人员,那更换后的技术人员需满足相同专业和同等工作经验要求,不提供书面承诺的,此项得0分。 注:上述经验是指技术人员2019年1月1日以来的工作经验,需提供船舶检验主管部门盖章的具有该技术人员署名的设计图纸/审图意见/监造合同/船舶证书/检验技术服务报告等相应效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江门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盖章的证明材料不列入上述经验证明材料统计范畴;上述供应商作出的书面承诺将写入合同责任,作为合同条款。 |
|
5 | 价格 (20分) | 价格评分=钢质渔船检验技术服务报价得分+玻璃纤维渔船检验技术服务报价得分+船用产品检验技术服务报价得分的总和。取有效供应商的钢质渔船检验技术服务/玻璃纤维渔船检验技术服务/船用产品检验技术服务最低报价作为基准价,其中,钢质渔船检验技术服务报价得分=(钢质渔船检验技术服务基准价÷供应商报价)×11,玻璃纤维渔船检验技术服务报价得分=(玻璃纤维渔船检验技术服务基准价÷供应商报价)×8,船用产品检验技术服务报价得分=(船用产品检验技术服务基准价÷供应商报价)×1。 |
|
备注:1.各项统计、评分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2.评分权重表中所提及的相关证明资料以报价材料为准,如评审工作小组对相关文书存在质疑,供应商需在2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关纸质文件(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