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江财采购[2018]10号)/江门市农业农村局采购管理制度(试行)的相关规定,江门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 2024年应急物资消毒药物采购项目 实施采购。欢迎有提供相应货物、工程、服务能力的单位(下称“投标方”),就下列产品和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1 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1.1 招标项目名称: 2024年应急物资消毒药物采购项目 。
1.2 项目预算限额:人民币壹拾叁万捌仟元整(¥138000元)。
1.3 用途:做好2024年度动物防疫应急物资储备工作,进一步强化我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
1.4 数量:12吨
1.5 简要技术要求:
1.5.1 主要成分:二氯异氰脲酸钠粉。
1.5.2. 含量规格:20%(以有效氯计)。
1.5.3. 包装规格:250g×40包/箱。
1.5.4. 有效期:不少于23个月。
1.6 密封投标,一正本,二副本。
2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2.1 投标方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方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事)业法人单位,并具有从事本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6)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7)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
(8)投标方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提供自查的网页截屏。
(9)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投标方必须是所投消毒药产品的制造商,具有省农业农村厅批准的兽药生产许可证和省农业农村厅批准的GMP证书资质证明文件。
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 投标方需严格按照本公告及相关附件要求提供投标材料及相关佐证证明。
2.5 不符合以上条件要求的,投标不受理。
3 项目公示时间、网址:
项目公示时间: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6月24日,共3个工作日。可在江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江门市农业农村局部门频道(http://www.sd-xs.com/bmpd/jmsnyncj/index.html)查阅本公告及下载相关附件。
4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6月24日17:30。逾期递交或递交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江门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1楼推广部(地址:江门市蓬江区龙祥路95号)。
(三)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四)开标地点:江门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会议室(地址:江门市蓬江区龙祥路95号)。
5 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江门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地址:江门市蓬江区龙祥路95号
联系人:阮先生
联系电话:0750-3275029
6 采购实施方案见附件
7 评审方案见附件
8 报价单、投标方资格承诺函等相关材料见附件
江门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