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财政局《关于执行〈广东省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有关事项的通知》(江财采购[2020]32号)和江门市农业农村局(市委农办、市乡村振兴局)采购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江门市农业农村局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2023年江门市乡村振兴人才倍增培育项目实施采购。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培育任务与要求
(一)培育任务与经费
实施江门市乡村振兴人才倍增培育项目,至2023年12月底,完成培育培训江门市农业农村各类人才不少于300名。项目预算限额:人民币(大写) 伍拾贰万贰千伍佰元整,人民币(小写)522500元。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会议、评审、招生、培训、验收等)由培训机构完成支付。
(二)培育要求
1.培训班项目要求详见《2023年江门市乡村振兴人才倍增培育项目用户需求书》。
2.制定详细项目实施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所有培训计划、内容、授课人(专业、职称)等。
3.建立规范完整的学员档案、培训档案;做好培训工作评估及总结。
4.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培育项目并通过验收。
二、申报条件及采购程序
(一)申请人应符合《2023年江门市乡村振兴人才倍增培育项目用户需求书》资格性审查条件。
(二)项目公示时间
时间:2023年09月04日至2023年09月08日(北京时间)
地点:江门市农业农村局网站
http://www.sd-xs.com/bmpd/jmsnyncj/
方式:在线获取
(三)提交材料流程
提交时间及方式:2023年09月04日至2023年09月08日,快递寄送,以邮寄揽收时间为准。
地点:江门市农业农村局705室科技交流科(江门市农林横路1号)
(四)提交材料内容要求
培训机构在公告规定时间内提交内容详实的申请报告(包括申报书、机构资质、项目实施条件、师资队伍、培训场所设施设备条件、开展培训工作情况业绩、保障措施、项目资金和财务管理情况等)、培训实施方案、课程设置方案和项目资金使用方案,并提供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明、联系方式及相关资质证明等材料一式五份(密封投标,一正本,四副本)。
三、评审程序
(1)由江门市农业农村局在本级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申报机构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审,评分最高的培训机构确定为承担本次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培训机构,并予公示。
(2)签订合同。江门市农业农村局将评审结果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江门市农业农村局将与培训机构商议签订委托培训合同书。
附件:2023年江门市乡村振兴人才倍增培育项目用户需求书.docx
(联系人:陈生,电话:0750-3887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