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财政局《关于执行〈广东省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有关事项的通知》(江财采购[2020]32号)和江门市农业农村局(市委农办、市乡村振兴局)采购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江门市农业科技创新中心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市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基地温室大棚商业性自然灾害保险服务实施采购。欢迎有提供相应服务能力的单位(下称“投标人”),就下列产品和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1 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1.1 招标项目名称:江门市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基地温室大棚商业性自然灾害保险服务。
1.2 项目预算限额:人民币(大写) 肆拾捌万元整,人民币(小写)480000 元。
1.3 用途:用于保障温室大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提高基地农业产业保障水平。
1.4 标的数量:承保的温室大棚共26个,面积共计56734.4平方米,包括大棚钢架结构、大棚覆盖材料和棚内设备设施保险(详见附件1)。(注:该标的已投政策性农业保险)
1.5 保险服务期:1年,自2023年8月9日至2024年8月8日止。
1.6 简要技术要求:投标人应提前到基地现场查勘招标项目具体各个标的;温室大棚商业性自然灾害保险的采购,包括保险的承保、理赔、索赔等一切费用含税全包价。
1.7 密封投标,一正本,四副本。
2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2.1 投标人应当是具有相应保险资质的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
2.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3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预算限额
2.4 授权、签名、盖章符合相关规定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投标人(非广东省内注册的)应当在广东省内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可正式注册或委托形式,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项目公示时间、网址:
3.1 项目公示时间:2023年7月12日至2023年7月14日
3.2 项目公示网站:江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江门市农业农村局信息网
4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4.1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7月14日17时30分
4.2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投标人需提供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4.3 采购评审时间:2023年7月17日10时
4.4 采购评审地点:江门市农业科技创新中心科研楼会议室(地址:开平市苍城镇联和村市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基地)
4.5 须不少于三家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提交响应文件,方可开展采购评审相关工作;须不少于两家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方可继续进行评审。
5 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5.1 采购人名称:江门市农业科技创新中心
5.2 地址:开平市苍城镇联和村江门市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基地
5.3 联系人:关先生;联系电话:0750--2179516或18802083055
6 其他技术要求和评审办法见附件2
附件2:江门市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基地温室大棚商业性自然灾害保险服务采购项目评审办法.docx
江门市农业科技创新中心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