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正式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江门将大力实施城乡低收入人口共同致富行动、乡村产业提质行动、乡村建设行动、基层治理创新行动、乡村振兴政策保障行动等五大行动25项重点工作,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农业高质高效、农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其中,到2021年年底,江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粮食播种面积和总产量分别在18.53万公顷、97万吨以上,完成“菜篮子”考核任务,有序推进种业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到2025年年底,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基本健全,培育陈皮、大米、茶叶、鳗鱼、马冈鹅、禽蛋等六大百亿特色优势农业产业集群,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万元以上,力争建成美丽宜居乡村(侨都)样板、新型城乡工农关系先行示范区。
开展组团式驻镇帮镇扶村
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当前“三农”工作的重点。《方案》提出,在脱贫过渡期内,保持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以家庭为单位,监测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残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定期检查、精准帮扶、动态清零。同时继续推进江门与广西崇左四个县对口协作工作。
江门是全省唯一一个开展扶贫线与低保线“两线合一”的试点市,系列改革成果为全国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提供“江门样本”。《方案》提出,要进一步深化“两线合一”扶贫改革成果应用,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帮扶机制。分层分类及时落实帮扶政策,健全帮扶项目与城乡低收入群众参与挂钩机制。健全分层分类梯度救助体系,将救助范围逐步扩大到刚性支出型低收入对象。
从以往的驻村帮村到如今的驻镇帮镇扶村,这一帮扶机制的转变也是江门下阶段乡村振兴工作的一大亮点。《方案》提出,按照全域推进的总体思路,开展“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力量”组团式驻镇帮镇扶村,建立健全“三结对”挂钩欠发达地区帮扶工作机制;从市县两级分别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村担任第一书记,形成由市直单位派出第一书记任队长的驻镇帮镇扶村乡村振兴工作队;实施新一轮“百企兴百村”行动,健全社会力量精准帮扶、精准对接机制。
扶持发展六大特色优势农业产业
《方案》提出,江门将落实粮食安全分级责任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夯实粮食生产功能区基础建设,发挥省丝苗米产业园的优势,在台山、恩平建设良种繁育基地和有机稻标准化示范基地,“十四五”期间水稻良种覆盖率达98%以上,粮食年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95万吨以上。稳定蔬菜、水果、禽蛋、肉、水产品生产,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江门)高质量农业合作发展平台,打造面向粤港澳大湾区的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
《方案》提出,要依托江门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加强本地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加快建设江门市种业长廊;实施农业科技计划项目,推动海水稻等种业领域的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构建育繁推一体化育种体系。
我市还将建立耕地“田长负责制”,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和基本农田保护补偿制度;到2025年累计建成14.67万公顷高标准农田;实施新一轮垦造水田三年行动,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严格新增耕地核实认定和监管;实施撂荒耕地“零弃耕”整治,到2023年可复耕撂荒耕地全部复耕。
本次《方案》的“重头戏”之一,是深入打造“跨县集群、一县一园、一镇一业、一村一品”现代农业产业集群体系,加快新会陈皮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广东省农产品加工示范区和大湾区农产品交易流通中心等国家、省级农业产业园建设,大力扶持发展六大特色优势农业产业,打造特色农产品公共品牌,探索实施农业产业“链长制”试点,力争到2023年实现六大特色优势农业产业全链条总产值翻一番,达676亿元以上;到2025年培育2—3个省级跨县集群、优势特色、功能性现代农业产业园,认定市级以上农业专业村镇100个,建成一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
《方案》提出,要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推广“订单收购+保底分红”“土地流转+务工收入”等合作模式,到2025年参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益联结机制的农户覆盖率达75%以上。制定出台促进冷链物流发展的扶持政策,支持和加快建设一批骨干冷链物流基地(企业),大力创建江门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加快建设江门市农产品冷链物流省级优势产区产业园。
《方案》还特别提及,要强化农业科技创新驱动,引导和扶持发展设施农业,优化农业机械化结构,推进水稻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全程机械化,到2025年,率先在水稻生产功能区创建一批整体推进全程机械化示范园区,全市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80%以上,成果转化率达65%以上。
全面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
《方案》提出,全面优化村庄规划,推动有条件的村庄全域全要素编制村庄规划,严格按照规划有序开展各项建设。推进乡村规划师试点工作,到2025年实现所有镇(街)均配备全职乡村规划师。
《方案》提出,全面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2022年年底,全市主要交通道路沿线环境达到干净整洁要求。到2025年,所有行政村完成“三线”整治任务。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覆盖率达80%,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率达到40%以上。全面建立村庄保洁机制和农村厕所、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机制。
此外,持续推进农村危险破旧泥砖房、削坡建房风险点整治以及“两违”建筑整治清拆,到2025年所有行政村完成整治任务;完善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相关标准并健全监管体制,到2023年完成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和农村建房全程监管,结合实际编印具有岭南风韵和五邑侨乡特色的农房设计通用图集;推进存量农房微改造和新建农房风貌塑造,到2025年,80%以上存量农房完成微改造。
《方案》提出,推动各市(区)围绕辖区内沿重要高速、沿重要高铁、沿重要景区(4A级以上景区)、沿城市郊区等“四沿”重要区域,开展乡村风貌提升改造,每年规划建设一批美丽乡村示范片和乡村振兴示范带,到2022年6月底前打造7条、重点支持3条乡村振兴示范带,到2025年建成100个美丽乡村示范片和一批“四沿”区域美丽乡村风貌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