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民族宗教委关于在全省宗教工作部门和宗教界开展继续以“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为主题的“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工作部署,5月29日上午,为帮助广大干部群众更好地理解和把握《条例》的内涵,增强学习贯彻的积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我市举办2018年江门市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宣讲报告会,邀请《中国宗教》杂志社社长、原国家宗教事务局政法司副司长刘金光作辅导报告。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易中强主持宣讲报告会。市人大外事华侨工委、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负责同志,市民族宗教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各市(区)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各市(区)统战、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各镇(街)分管统战、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市委党校主体班全体学员,五邑大学、江门职业技术学院、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江门南方职业学院、江门幼儿师范学校分管负责同志共260人参加了会议。
宣讲报告会上,刘金光作了主题为《新时代管理宗教事务新依据: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解读》的专题报告,从充分认识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条例》修订工作的有关情况、《条例》修订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条例》修订的重点内容,以及新修订《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等五个方面,对《条例》进行解读。
易中强指出,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颁布实施,是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方略、顺应宗教工作新形势必然要求,是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对推进我国宗教工作法治化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易中强表示,希望大家进一步认识颁布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认真领会,真正吃透《条例》的精神内涵,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不断促进我市宗教工作迈上新台阶,确保全市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来源:江门日报、编辑:秘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