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民宗委关于开展2020年“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的总体要求,江门市民族宗教部门多措并举,在全市宗教界深入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不断提升宗教领域法治化水平。
一、注重组织领导,强化安排部署
我市高度重视“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强化组织领导,及时动员部署。一是统一部署,及时向各市(区)民族宗教局、各全市性宗教团体下发通知和工作方案;二是压实责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三是加强督导,强化了对宗教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同时,加强社会面的普法,扩大知晓面和覆盖面,深入推进宗教工作法治化建设,确保宣传教育的蓬勃生机与活力。
二、围绕“三支队伍”,突出重点普法
(一)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联合宣传部门将相关宗教政策法规纳入宣传学习内容,进一步提升全市领导干部的宗教理论素养和政策法规水平。市委统战部副部长、民宗局局长谭健文同志走进市委党校为参训的领导干部上宗教政策宣传辅导课,全市各地民宗局长以不同的形式,带头上讲台,下基层,加强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宗教政策法规的培训教育,进一步提高的法治思维、法制意识和法律知识水平,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的依法规范宗教事务管理的水平能力,为全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积极示范作用。
(二)重点抓好宗教工作干部执法教育。加强对基层宗教工作干部进行执法培训,提高宗教法治化工作水平。编印了新修订《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和《民法典》500多本,保证全市宗教工作干部人手各一本,积极引导学习宗教政策法规知识,进一步提高宗教工作干部法律意识和法治能力;组织全市民宗干部参加全省民族宗教系统行政执法专题讲座,增强了民族宗教干部的依法执法意识,拓宽了行政执法工作思路。
(三)重点抓好宗教界人士普法教育。加强宗教界人士对宗教政策法规的学习、理解和运用,不断提升依法开展教务活动的能力水平,“学习月”期间全市宗教界共1000多人次参加了各类政策法规学习。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族宗教局局长谭健文主持召开全市性宗教团体工作例会,组织宗教干部职工、宗教教职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全国两会会议精神、《宗教团体管理办法》和新修订的《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要求加强政治引领、强化法制观念和巩固工作成果;各市区民宗部门、各宗教团体把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放上重要的工作日程,积极组织各宗教界人士认真学,反复学,收到一定的学习效果。
三、创新普法方式,扎实开展活动
(一)坚持把宣传教育与多种载体相结合。发挥宗教活动场所宣传栏、公众号、电子显示屏、政务平台等新媒体作用开展“学习月”活动,扩大“学习月”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节选《民法典》、《宗教事务条例》、新修订《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等重点内容为信息宣传学习,通过政务平台向全市干部职工发送宣传信息10多万条、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相关政策法规学习信息;组织各职能部门通过自身渠道,如LED屏幕、政务办事大厅、宣传栏等途径,向办事群众、干部职工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
(二)坚持把宣传教育与创文工作相结合。我市把此次“学习月”活动与创文活动结合起来,制作精美简单的宣传单张2000多张,以“共建文明城市 遵守法律法规”为主题,向群众宣传宗教政策法规。积极举办进社区、设摊点、发读本,开展政策解读等系列措施,引导公民依法依规参加宗教活动,取得良好效果,实现“双赢”局面。
(三)坚持把宣传教育与动态巡查相结合。为扩大“学习月”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我局坚持在动态巡查中普法。利用对全市宗教领域有序恢复开放和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进行动态巡查之际,积极宣传宗教政策法规,通过简单明了的方式加深他们对法律的理解,引导宗教界学法守法、依法办教,树立法治思维。
通过学习月活动的开展,全市掀起了学习宗教政策法规的高潮,宗教政策得到进一步贯彻落实,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宗教活动,严格按要求规范团体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宗教界法治化水平,为全市宗教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