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上午,江门市佛教协会在江门市观音寺清凉斋举办宗教政策法规学习会。学习会原原本本、逐条逐款、逐字逐句地组织学习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政治决议》《宗教团体管理办法》《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以及《关于宗教活动场所办理法人登记事项的通知》等宗教政策法规。市佛教协会副秘书长以上会领导、各佛教活动场所主要负责人共40余人参加学习。江门市委统战部三级调研员方光更及民族宗教科有关同志参加学习会。
学习会上,市佛教协会会长释印弘要求全市佛教界人士,要以“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为新的契机,加强对宗教政策法规的学习、理解和运用,进一步增强全市佛教界人士和广大佛教群众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不断提升依法开展教务活动的能力水平。
深入开展普法,加大对宗教政策法规宣讲力度
要面向所有佛教界人员、信教群众宣传宣讲宗教政策法规,确保人人皆知,不断强化全体佛教界人员和广大信教群众的法规意识,引导全市佛教界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突出重点群体,强化对管理和财务人员的培训
要把各项宗教政策法规作为重要标尺,重点落实到对有关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的教育、培养、管理、考核的每一个环节,保证各项工作都符合法律要求,增强政策法规教育的渗透力。
强化宗教责任担当,不断提高用法能力
要深入学习、遵守、维护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牢固树立法治观念,运用法律维护权益、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我市佛教领域和谐稳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贡献江门佛教界的智慧和力量。
参加学习会的佛教界人士一致感到,通过学习,更加深刻认识到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的重要性和依法依规开展佛教活动的必要性,进一步增强了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纷纷表示,一定要进一步加强对宗教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严格依法依规开展佛教活动,严格按要求规范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佛教界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