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江门市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五进”工作方案》,在新的一年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新年伊始,江门市民族宗教局专门下发文件,对进一步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事业单位、进企业、进学校、进街道(镇)、进社区(村)提出三大工作措施,助推党和国家民族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积极营造和睦、和谐、团结、稳定的良好社会氛围。
一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求各市、区和各成员单位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五进”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制定方案,明确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切实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二是抓好结合,务求实效。要求以学习为重点,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民族方针政策以及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城市民族工作会议、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把加强民族团结、树立和弘扬爱国主义的教育工作贯穿整个创建活动的始终。同时,结合今年9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开展,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运用多种有效手段、平台和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民族理论政策法规和民族团结的宣传教育月活动;二是要善于总结提高,以简报、网络等形式广泛宣传开展创建活动的经验做法、成效和示范典型,发挥先进典型的榜样作用,唱响“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旋律,大力营造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浓厚舆论氛围。在创建活动中,要以主题活动为抓手,在做实事、求实效上下功夫,通过办好事实事,广泛开展各民族之间的交融交往和相互合作。
三是示范带动,全面铺开。要求各市、区和各成员单位在创建工作中要突出特色、打造亮点、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稳步实施、逐步覆盖,立足自身实际,精心挑选创建单位作为创建重点和亮点,加强指导,全力打造一批叫得响、立得住、推得开的示范点。通过示范点创建,树立一批标杆,起到“点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的效果,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五进”工作全面铺开深入到社会的方方面面,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持久深入开展。
(供稿:民族工作科 编辑:秘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