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现有少数民族人口9万余人。近年来,江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结合少数民族人口快速增长、新情况新问题日益凸显的实际,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狠抓民族团结进步各项工作落实,先后有1个单位、2名个人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称号。 17个单位(社区)被国家、省、市命名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社区)。
一、 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成立了以市直26个单位为成员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有力地推动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在全市健康开展。二是认真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向全市各级各单位发放5000册宣传资料,供广大干部群众学习。三是注重典型引路,培育示范单位。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寺庙”活动,涌现了嘉宝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雅图仕印刷有限公司、冯广源、严红丽等一批积极致力于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维护民族团结和谐的模范集体和个人。四是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社区创建活动。连续5年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社区”创建活动,把创建活动与社区特点有机结合起来,把民族工作有效融入社区建设,切实把社区建设成为各民族群众安居乐业的幸福家园。
二、认真贯彻落实民族政策,切实帮助解决少数民族实际问题
一是关心外来少数民族群众生活。坚持重大节日上门走访慰问,了解他们的生产生活状况;每逢“古尔邦节”和“开斋节”,主动联系场地,帮助穆斯林群众解决聚礼地点。二是积极解决生产经营、就业、入学问题。协调市工商局以“一站式受理、一条龙服务”的方式,设置“绿色通道”;协调市税务部门贯彻有关民族政策实行税收优惠规定;协调市卫计局减免少数民族办理卫生许可证等费用,协调市人社局为外来少数民族群众提供就业服务,设立少数民族就业专窗等。协调市教育局对少数民族享有与本地学生同等待遇;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少数民族学生实行免费义务教育;三是继续办好新疆班和西藏班。协助教育部门办好内地民族班,经常深入培英中学、幼儿师范学校慰问少数民族学生,与他们一起过民族节日,设法为他们解决学习生活需求。四是大力开展民族体育运动。协调市财政局、体育局、教育局及各市(区)政府,不断加大资金投入,购置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器材,兴建运动场地;以学校、社区、企业为平台,组织开展群众性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锻炼和竞技比赛;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体育竞赛,在9月份举行的省第五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江门市组织了176人的代表团,共获得金牌5枚、银牌3枚、铜牌5枚。总分排在23个参赛地级市(单位)第6名,这是江门自参加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以来的最好成绩。
(市民族宗教局秘书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