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各族人民共创美好未来、共享中华民族新的光荣和梦想。”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深刻分析当前我国民族工作面临的形势,明确提出新时代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重点,擘画了各民族共建美好家园、共创美好未来的恢弘画卷,为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指明了努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其精神要义和丰富内涵,凝心聚力画好民族团结进步的同心圆,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砥砺奋进。
贯彻落实好党的民族政策。共建美好家园、共创美好未来,凝心聚力画好民族团结进步的同心圆,就是要结合实际把党的民族政策落到实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华民族迎来了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我们要从宝贵经验中汲取做好民族团结工作的力量,鼓舞各族群众团结一致、凝聚力量。要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各族人民,不断增强各族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增强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要适应湖北省民族人口分布格局不断变化的形势,出台有利于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的政策举措和体制机制,完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全面深入持久开展下去;要全面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健全民族工作法律法规体系,依法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要注重加强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教育引导,让他们自觉遵纪守法,服从有关部门的依法管理,更好地适应、融入流入地的城市生活。
创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不断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按照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要求,结合湖北省实际,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为抓手,把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贯穿始终,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七进”活动,广泛开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教育,创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荆楚行”“鄂博·楚星少年手拉手”“汉藏青年夏令营”等系列品牌活动,不断拓展创建形式,丰富创建内容,实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人文化、大众化、实体化。大力加强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保护少数民族非遗项目、打造民族文化精品、培养民族文化传承人,推动各民族文化交往文流交融,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不断增强各族同胞对中华文化的认同。
创新民族团结工作机制。上下同欲者胜,同舟共济者赢。目前湖北省常住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达31万,高峰期超过40万,约占全省流动人口总数的10%。要进一步创新服务管理的方式方法,坚持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要建立健全预警评估机制、交流协作机制、信息报送机制、民族联谊机制、矛盾排查机制、纠纷调处机制,及时研判影响民族关系的主要问题。
一方面要下大力气完善覆盖全省大中城市和中心城区的服务管理中心、服务站和服务窗口,提供就业创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营造进得来、留得住、能受益的良好生产生活环境;另一方面要通过搭建“三座连心桥”(党群互动、综合服务、思想交流)、织好“三张连心网”(饮食文化、语言沟通、情感互动)、画好“三个同心圆”(工作、生活、娱乐),真正让外来少数民族务工人员真切感受家庭般温暖和亲人般深情,形成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和谐局面,让民族团结之花开遍荆楚大地。
创新助推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中华民族是一个大家庭,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没有民族地区的全面小康和现代化,就没有全国的全面小康和现代化。湖北省56个民族成分俱全,土家族等少数民族常住人口有247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4.5%。民族地区10个县市已有80万人脱贫摘帽,3个县退出贫困县序列,其他县市有望今年底全部脱贫。要坚持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不断满足各族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继续加大对民族地区帮扶力度,深入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按照“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帮扶、脱贫不脱责任”的要求,创新支持民族地区发展方式,完善“616”“1+1”对口支援机制和省内部分市支援民族地区发展机制,重点抓住产业扶贫的“牛鼻子”,持续加强政策、项目、资金、人才和科技支持,推动落实民贸民品贴息政策,进一步增强民族地区的“造血功能”,帮助民族地区和企业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推动民族地区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可持续发展之路,确保少数民族地区同全省一道实现全面小康和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