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门市民政局(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46.75万元,同比去年减少13%。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3.35万元,2014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机关出境组团4个,12人次。主要包括赴港澳洽谈养老产业、慈善事业合作等事项。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8.73万元,2014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7辆。主要包括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4.67万元,2014年发生国内接待42次,接待人数共471人。主要包括公务往来、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等活动接待支出。
“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46.7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95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3.3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35万元,增加原因:主要用于赴港澳洽谈养老产业、慈善事业合作事项,社会工作和社会组织管理与发展经验交流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8.7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37万元,减少原因: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4.6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93万元,减少原因: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文件要求,控制公务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