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江门市民政局是主管全市民政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民政工作的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和参与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工作,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复退军人和军休人员的接收安置、烈士审核褒扬和拥军优属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城乡救灾工作,负责组织灾情的核查和报送,承办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流浪乞讨及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指导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实施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城乡社区建设,指导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组织干部的表彰工作;负责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市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和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务,组织编制地名规划,负责地名命名、更名、销名的审核和地名标志管理工作,负责公开出版的全市性地名类图册的审批工作;负责社会福利机构监督管理,指导老年人、孤儿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负责收养登记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促进慈善事业的发展;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督;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拟定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管理福利彩票销售工作,负责管理、使用福利资金和民政事业费;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民政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纳入部门预算编制有下属6个行政(事业)单位,包括:行政单位江门市老龄工作办公室;参公事业单位江门市救助管理站;事业单位江门市殡仪馆,江门市社会福利院,江门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江门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二)人员构成情况
江门市民政局核定编制37人,实有33人;核定雇员编制6人,实有雇员4名;离退休20人。下属行政单位编制3人,实有人数2人,离退休3人;事业单位编制124人,实有119人,离退休50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4年我局的主要工作任务是以建立“四个体系”和实施“两个项目”为抓手、全面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大民政”保障格局。推进多元化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培育扶持社会组织和社工机构的发展,壮大社工专业人才队伍;开展村务公开、社区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试点工作,完成全市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组织开展民政信息化建设和福利院养老楼建设;落实老年人各项优待工作、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抓好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和城市“三无”人员管理救助工作,促进殡葬事业的发展;筹备组织清明安保工作和全市海葬活动;组织和实施江门市慈善公益万人行活动和“扶贫济困日”活动,做好对贫困、特殊人员的慰问工作;建立五保供养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做好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做好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工作,加强双拥优抚安置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好区划地名管理;促进福利彩票事业的发展。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4年部门收入决算11400.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51.2万元,占47.81%;事业收入2990.28万元,占26.23%;经营收入2879.87万元,占25.26%;其他收入79.59万元,占0.70%。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4年部门支出决算9887.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5430.94万元,包括:
(一)基本支出1886.78万元,占35%。主要为:工资福利支出1064.0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12.4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7.2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3.12万元。
(二)项目支出3544.16万元,占65%。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具体如下: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85.02万元,占67.29%,主要支出项目有拥军优属、老龄事务、民间组织管理、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生活救助等。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0.62万元,占1.43%,主要支出项为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项目。
3、农林水(扶贫)支出2.5万元,占0.07%,主要用于扶贫项目支出。
4、其他支出(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支出1106.02元,占31.21%,主要支出项为社会福利事业项目。
四、“三公”经费决算说明
2014年江门市民政局(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46.75万元,同比去年减少13%。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3.35万元,2014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机关出境组团4个,12人次。主要包括赴港澳洽谈养老产业、慈善事业合作等事项。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8.73万元,2014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7辆。主要包括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4.67万元,2014年发生国内接待42次,接待人数共471人。主要包括公务往来、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等活动接待支出。
“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46.7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95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3.3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35万元,增加原因:主要用于赴港澳洽谈养老产业、慈善事业合作事项,社会工作和社会组织管理与发展经验交流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同期持平。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8.7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37万元,减少原因: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4.6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93万元,减少原因: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文件要求,控制公务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