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门市民政局(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数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48.24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4.47万元,主要包括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13.77万元,主要包括公务往来、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等公务活动接待支出。
“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48.2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7.28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34.4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4.06万元,减少原因:公车改革,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3.7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22万元,减少原因: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文件要求,严格控制业务接待支出。
(四)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