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12〕15号)、《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社〔2017〕237号)等规定,现将江门市民政局2021年度中央、省级和市级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央彩票公益金情况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江财社〔2020〕236号)、《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江财社〔2021〕101号),2021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安排我市298.20万元,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儿童福利(孤儿助学)、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等方面。具体如下:
(一)老年人福利类项目168万元。主要用于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和质量提升、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建设以及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等方面。通过实施有关项目,加强特困人员供养设施(敬老院)服务能力和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能力。
(二)儿童福利类项目(孤儿助学)项目126.2万元。主要用于对已被认定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发放每人每学年1万元助学金,有效保障了孤儿的就读需求。
(三)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4万元。主要用于资助台山市、恩平市推进培育示范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培育发展志愿者。
二、省级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省财政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0〕301号),2021年省级福彩公益金安排我市172万元,主要用于儿童保障服务体系项目、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督导项目等方面。具体情况如下:
(一)儿童保障服务体系项目118万元。主要用于资助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加强能力建设以及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试点建设。通过项目实施,我市进一步推进了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规范化信息化试点建设工作,提升了江门市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作为区域性集中养育儿童福利机构的养育能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15万元。主要用于我市0-18周岁和年满18周岁后仍在校就读的孤儿的诊疗费用、康复费用、特殊药品费用、辅具器具配置费用、体检费用、住院服务费用。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孤儿的医疗和康复,不断提高孤儿身体健康状况,增强了残疾孤儿生活自理能力,坚定了不断朝着恢复健康方向努力的自信。
(三)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督导项目39万元。主要用于我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聘请督导,通过公开招聘“双百工程”督导人员,推进“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推动乡镇(街道)社工人才队伍建设,打造职业化、专业化、本土化社会工作队伍,增强社工专业服务能力。
三、市级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
2021年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预算安排1855万元,其中补助各县(市、区)项目665.7万元、市本级项目1189.3万元。
(一) 补助各县(市、区)项目情况
根据《关于2021年江门市本级部门预算的批复》(江财预〔2021〕15号)、《关于下达2021年度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江财社〔2021〕60号)等文件,2021年市级福彩公益金安排补助县(市、区)项目金额665.7万元,主要用于补助各县(市、区)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事业,具体项目情况如下:
1.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502万元。主要用于资助各县(市、区)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支持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及长者食堂等民生项目建设,养老机构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设施建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并推进“时间银行”和利用闲置资源改建养老服务站点试点建设。
2.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和关爱服务项目34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各县(市、区)未保机构、儿童之家等服务站点建设及运营,通过购买社工服务等方式开展日常服务、政策宣传等工作,实施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和关爱服务,实现辖区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得到妥善救助帮扶,支持相关组织或单位开展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和关爱服务工作。
3.救助管理站升级改造项目46万元。主要用于资助台山、开平、恩平市救助管理站基础设施升级改造,有效改善救助硬件设施,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
4.“双百社工”项目28.7万元。主要用于资助各县(市、区)设立双百社工服务站,加强基层民政服务力量,推动社会工作专业发展。
5.“和谐婚姻计划”30万元。主要用于资助新会区婚姻登记机关场地建设和设施设备购置升级改造,营造良好的办证环境。
6.殡葬场所建设改造项目25万元。主要用于资助台山市殡葬场设施升级改造工程,保证消防安全,营造良好的祭祀环境。
(二) 市本级项目情况
2021年市级福彩公益金安排市本级项目金额1189.3万元,主要用于老人儿童福利、殡葬、救助、残疾人事业发展及医疗救助等方面。具体项目情况如下:
1.资助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项目45万元。主要用于扶持我市社会组织法人治理、创品牌,积极参与社会治理。通过项目实施,共扶持17家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服务,提升了社会组织服务社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项目联系人:陶飞,联系电话:(0750)3503162
2.江门市市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编制项目8万元。主要用于编制江门市市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0-2035),对全市养老服务设施进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推动养老事业发展。
项目联系人:李龙鑫,联系电话:(0750)3503132
3.老年人能力评估体系运作项目2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我市老年人能力评估培训、督导、评估复核、系统对接维护等工作,支持各县(市、区)评估工作开展。
项目联系人:李龙鑫,联系电话:(0750)3503132
4.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项目160.5万元。主要用于全市73个乡镇(街道)社工站的建设运营及发放台山市、开平市、恩平市三个欠发达地区“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社工的工资发放。
项目联系人:任志强,联系电话:(0750)3503136
5.婚姻历史档案电子化项目8万元。主要用于整理我局现存的22989宗婚姻历史档案、形成婚姻登记台账,有效推动婚姻档案的规范化管理。
项目联系人:车方乐,联系电话:(0750)3503155
6.精神障碍社区康复项目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宣传和培训,通过项目实施,共培训367人次。
项目联系人:车方乐,联系电话:(0750)3503155
7.新会区周边区级界线勘界测绘服务项目15.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我市新会区周边区级行政区域界线勘界工作,进一步强化了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维护了边界地区的社会稳定和发展。
项目联系人:车方乐,联系电话:(0750)3503155
8.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和关爱服务项目26万元。主要用于市民政局购买服务对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开展未保工作进行督导指导和策划布局、资助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改造完善未成年人服务设施设备。
项目联系人:李龙鑫,联系电话:(0750)3503132
9.市福利院康复楼电梯购置项目37万元。主要用于更换市社会福利康复楼电梯,有效减少安全隐患,改善入住福利院的老人和小孩的居住环境。
项目联系人:赵国宁,联系电话:(0750)3503126
10.市福利院养老机构责任保险项目9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市福利院养老机构责任保险,有效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降低养老机构经营风险、促进机构养老有序发展。
项目联系人:赵国宁,联系电话:(0750)3503126
11.市福利院院内功能室、老人居住空间等设施设备、宣传物料购置项目10万元。主要用于市社会福利院功能室设备及物料购置,营造敬老爱老服务氛围。
项目联系人:赵国宁,联系电话:(0750)3503126
12.残疾人事业项目321万元。主要用于提留残疾人事业专项资金,建立残疾儿童早预防、早筛查、早转介、早治疗、早康复的工作机制,使残疾儿童能够被及时发现并得到康复服务,预防和减少儿童残疾发生;持续开展残联系统社会心理服务项目,将助残服务融入到社区综合服务体系中去等。
项目联系人:伍奕锋,联系电话:(0750)3952771
13.医疗救助专项项目321万元。主要用于提留医疗救助基金, 把符合条件低保和特困供养对象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确保应保尽保,有效缓解医疗救助对象医疗费用负担,逐步扩大医疗救助对象覆盖范围。
项目联系人:邹凌峰,联系电话:(0750)3992979
14.老年人乘车优惠补助(公交专项)项目200万元。主要用于老年人乘车优惠补助,有效保障了公共交通运输企业的正常运营。
项目联系人:黄子安,联系电话:(0750)38589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