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1月,省物价局印发了《广东省殡葬服务价格管理办法》, 并从2005年1月1日起执行该办法。《办法》第三条规定,殡葬服务价格管理实行全省统一政策、分级管理的办法,根据服务项目的重要程度和竞争条件,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管理。其中办理丧事过程中的殡葬服务收费分为基本服务收费与特需服务收费两大类,基本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特需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公益性公墓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经营性公墓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民政部门主办的殡葬服务单位销售的丧葬用品价格实行差率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