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政务信息服务质量,充分发挥政务信息在政府决策中的参谋助手作用,促进政务信息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江门市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方案》的精神,在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本局实施意见。
一、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
推行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民政工作“为人民服务、为最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服务,为改革开放稳定服务”为宗旨,以转变机关作风、为基层和群众提供优质服务为目标,通过推行政务公开,增加工作透明度,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依法行政水平,切实转变民政部门职能,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文明机关。
实施政务公开的基本要求是:凡是法律法规规章要求,以及本局作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决定和本局制定的机关管理制度,只要不属于党和国家秘密事项,都要对外公开。
(一)注重针对性。凡运用行政权力办理与社会组织、企业以及群众利益相关、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容易产生不公平、不公正甚至腐败问题的权力运行环节都要实行公开;
(二)坚持真实性。公开的内容必须真实,办事的结果必须公正,严禁弄虚作假;
(三)讲究时效性。政务公开时间要与公开内容相适应,做到经常性的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的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的工作随时公开。特别是动态性的内容要及时更新,对于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事项,每次公开后都要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及时作出回应;
(四)强调操作性。从实际出发,讲究实效,不搞形式主义,真正做到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有利于群众行使监督权。
二、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责任科室和形式
(一)市政府、市民政局工作考核目标及其完成情况定期公开;
此项由局办公室负责,在局域网每季度公布一次。
(二)本局的行政职能、局领导分工、科室职责长期公开;
此项由局办公室负责,在局一楼大厅(上墙)和在政府网上公开。
(三)干部选拔、公务员录用、评选先进情况及时公开;
此项由局组织人事科负责,在局域网及时公布。
(四)政务公开实施细则、审批项目简政提速实施方案和执行情况;
此项由局办公室负责,在局域网公开。
(五)各科室服务细则、办事指南向外公开;
此项由各科室负责,服务细则要上墙或上网公开,办事指南宣传单张在服务窗口摆放供办事者索取,在局域网公开。
(六)本局重大物资招标采购、工程投标要按政府采购规定办理,必要时向全体干部公开。
此项由办公室负责,在局公告栏公布。
(七)本局重大活动、重要决策、突发事件、干部职工关心的其它重要事项;
此项由办公室负责,在局干部大会和局公告栏公开。
(八)本级福利资金投放、扶贫济困募集的款物等情况向社会公开;
此项分别由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救灾和社会救助科负责提供资料,送办公室办理,定期在《江门日报》公布或在局域网、局公告栏公开。
三、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政务公开工作顺利进行,我局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谢鸿猷(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颜 强(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 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邹德昌(党组成员、副局长)
林雁冰(党组成员、副局长)
肖红军(党组成员、副调研员)
李玉芬(副调研员)
席桂文(副调研员)
成 员:黄海见(办公室主任)
张志军(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梁海霞(组织人事科科长)
朱建雄(优抚安置科科长)
吕俊杰(救灾和社会救济科科长)
任志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科长)
黎 晖(区划地名科科长)
伍岸明(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科长)
房江骅(市殡改办主任)
林 靖(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
黄育民(市老龄办主任)
黄飞龙(双拥科副科长)
杨嘉欣(社工科副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机关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四、政务公开的监督保障
局制定《江门市民政局政务公开为民服务细则》和《江门市民政局机关作风建设责任制度》,把政务公开工作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起进行考核,与领导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公务员年度考核挂钩。局成立政务公开监督小组,设在局机关党委,同时设立监督电话和举报信箱,加强监督检查。对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监督小组应及时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向群众公布。局定期召开干部职工和下属单位代表征求意见座谈会、社会各界代表咨询会,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
江门市民政局
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