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MFG2024001
江府〔2024〕1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事业单位,中直、省直驻江有关单位:
为持续引导和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推动民办养老机构健康有序发展,现将《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江府〔2018〕31 号)有效期延长至 2029 年 1 月 31 日。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民政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
2024 年 1 月 26 日
JMFG2024001
江府〔2024〕1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事业单位,中直、省直驻江有关单位:
为持续引导和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推动民办养老机构健康有序发展,现将《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江府〔2018〕31 号)有效期延长至 2029 年 1 月 31 日。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民政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
2024 年 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