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
2022年,江门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和《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紧扣省委“1+1+9”工作部署和市委“1+6+3”工作安排,持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升民生服务保障水平。现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局主要负责同志专题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及时传达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省、全面依法治市以及法治民政建设的重大会议、重要文件精神,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民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积极发挥“头雁”作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将习近平总书记《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广东省民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夯实法治理论基础。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依法依规编制规范性文件。2022年,我局共组织制定《江门市无人认领遗体处理办法》《江门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江门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实施细则》等3部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积极扩大公众参与范围,主动向专业法律顾问和社会公众征求意见,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及集体讨论程序,确保政策制度与贯彻落实上位法有序衔接。同时,印发《江门市民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进一步细化、优化、明晰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流程,提升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
二是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有关工作部署,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中是否涉及计划生育、建筑垃圾管理等内容进行全面梳理,目前尚未发现涉及上述内容的规范性文件需要清理。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落实《江门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江门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操作指引》等要求,各项重大行政决策均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二是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作用。严格执行《江门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试行)》《江门市政府各部门法律顾问聘请办法》等制度,在日常工作中由局公职律师和外聘法律顾问共同参与行政应诉、行政执法、涉法业务咨询等工作,积极发挥专业力量在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的“守门人”和“智囊团”作用。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按照《广东省民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广东省民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表》,依法依规开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建立健全本单位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开”的要求,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局网站和行政执法“两平台”主动公开执法主体名称、执法机构设置、办公地址、联系方式和职责等信息。实现执法全过程记录,通过文字档案、照片等记录方式,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归档,规范执法文书式样,规范案卷管理。认真开展2022年度江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借此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程序、调查取证和案卷制作等工作,更好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截至2022年11月,我局共办理行政许可99宗、行政处罚0宗、行政检查9宗。
二是规范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公务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目前,我局有持证执法人员20人,已全部完成新版行政执法证的换领工作。
(五)强化权力制约化解矛盾。
一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建设。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照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对职能职责、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重大决策及重大事项、工作动态和法规政策等信息及时梳理和更新,在局网站、信息公开宣传栏主动公开,增强透明度、确保时效性,维护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2022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已如期答复办理。
二是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按照《信访工作条例》规定,及时修订《江门市民政局信访处理制度》,依法办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实行专人负责、归口管理,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加强对转办给各县(市、区)民政部门信访件的跟踪督办,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化解群众矛盾,让群众的合理诉求依法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截至2022年11月,市民政局共收到来信来访22件,受理12345政府服务热线派件91件,均已全部办结,办结率为100%。目前暂无提请复查复核的案件。
三是认真履行复议应诉职责。按照“谁主管谁应诉”“谁主办谁出庭”的原则,我局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按照每一个行政案件至少委托一名局工作人员出庭应诉,压紧压实行政应诉主体责任。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要求,做好各类法律文书内容衔接。2022年,我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均为0件。
(六)深化民政领域法治宣传。
一是聚焦时政热点,开展社会普法。围绕养老诈骗、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救助、基层治理等时政热点和群众关切点,充分运用政务微信、政务官网等新媒体广泛开展线上普法宣传,以案说法、以案释法,有效实现“指尖上”的共享普法、互动普法。2022年以来,共发布热点普法栏目80期。同时,结合民政领域专项行动,将普法融入执法、法律服务全过程,切实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是拓宽普法渠道,打造普法品牌。利用民政服务机构和社工机构、行业协会商会等单位内部的普法宣传栏,滚动播放民政领域的相关法律和政策,营造浸润式的法治宣传。通过上线江门电台“民生热线”、“法治政府面对面”专题访谈等栏目,宣传解读民政业务的法律和政策,让更多群众了解民生保障政策。结合“12·4”国际宪法日、中华慈善日、国际社工日等重要节点,开展普法“六进”宣传活动,更好地把法治理念传递到群众心中。2022年以来,我局共开展宣传活动10场次。
二、存在问题
回顾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普法宣传手段有待进一步创新;二是专业法治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深化;三是法治政府建设氛围有待进一步强化等。这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落实落细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文件精神。
推动各级民政部门贯彻落实《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新时代广东民政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研究制定年度法治工作要点,加强对全市民政法治建设的推动指导。
(二)织密民政法规制度保障网络。
持续聚焦养老、儿童福利、社会救助、未成年人保护、殡葬服务等民生热点,推动我市民政领域的立法修法进程。有序制定、修订、清理民政领域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增进民生福祉。
(三)强化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广东省民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增强民政系统法治培训实效。强化民政行政执法案例指导,提升民政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法治能力和法治素养。
(四)积极打造民政法治建设特色亮点。
贯彻“八五”普法要求,加强民政领域新出台法规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将立法执法与宣传普法相融合,积极探索灵活高效、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创新举措。
(五)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进一步推动社会组织、社会事务、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未成年人保护等方面的举措落地落实,探索更多民政法治便民举措,更好满足群众多层次、个性化的法治需求。
江门市民政局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