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民政局拟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2023年江门市失能老年人家庭照顾者技能培训项目,现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报价。
一、项目事项
面向江门市失能老年人家庭照顾者及有相关培训需求的个人开展公益性技能培训。
二、项目期限
合同签订后至2023年11月30日止。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内容。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关于家庭照顾者技能培训的工作要求,更好地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江门市民政局拟委托第三方机构面向江门市失能老年人家庭照顾者及有相关培训需求的个人开展公益性技能培训,以此增强家庭照护失能老年人的能力,提升失能老年人居家生活质量,降低家庭照顾者照护压力。
(二)项目要求。
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发布居家养老照护等4个养老服务类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202号)中“居家养老照护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标准”“老年人失智照护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标准”,结合家庭照顾者最实际的照护能力学习需求,由第三方机构制定江门市失能老年人家庭照顾者技能培训课程,采取送教上门方式,到各县(市、区)开展技能培训和理论教学;制作教学视频和教材,教学视频以技能实训操作为主。具体包括:
1. 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制订培训方案和培训大纲。培训方案和培训大纲需报江门市民政局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2. 制作培训教材,开展线下培训。每县(市、区)线下培训总课时不少于3小时,培训对象原则上每场不少于30人,培训报名由县(市、区)民政局和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培训场地原则上由县(市、区)民政局安排,培训宣传海报、培训所需设施和培训教材均由第三方机构负责。非特殊情况,应于2023年10月30日前完成线下培训。
3. 线下培训的师资配置、硬件配套等参照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门市民政局《转发关于发布居家养老照护等4个养老服务类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标准的补充通知》(江人社函〔2022〕39号)中《〈居家养老照护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标准〉师资配置、硬件配套、推荐教材参考》或《〈老年人失智照护职业技能培训课程标准〉师资配置、硬件配套、推荐教材参考》执行。
4. 制作教学视频,非特殊情况,应于2023年11月20日前交付给江门市民政局用于社会面养老服务技能培训(线上培训),视频总时长不少于3小时,分辨率不低于720P。
5. 2023年11月30日前向江门市民政局提交项目实施情况报告,并就江门市失能老年人家庭照顾者培训工作提出建议措施。
6. 线下培训受访群众满意度不低于90%。
四、资格要求
(一)报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以上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二)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四)报价人应成立专门的项目组,设置固定的项目负责人和联系人,按询价人要求完成工作任务。项目负责人在实施过程中不能更换,如需更换,必须得到询价人同意;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不少于4人。
(五)有承接县级以上养老服务技能培训等相关经验的报价人可优先考虑。
(六)报价时应提供以下文件: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3. 询价公告资格要求所列的相关证明材料、经验介绍材料及有关附件材料。
五、报价要求
(一)本项目金额为人民币8万元(捌万元整)以内,参加单位的报价不可高于8万元(捌万元整),否则其报价文件视同无效。
(二)本项目服务费用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报价人利润。由报价人自行测算报价,一经选用,项目报价总价作为报价人与询价人签订合同的最高金额;报价人的报价,应是本项目范围和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三)报价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报价的风险。
六、报送方式
江门市民政局统一接收纸质报价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需密封,否则询价人有权拒收。收件地址:江门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江门市蓬江区广新路18号),联系人:徐先生,联系方式:0750-3503134。
七、报送时间
报价人需在2023年8月4日17:30前将报价材料送达指定地址,逾期送达视为报价无效。
八、评选方式
(一)由江门市民政局相关业务科室工作人员组成评选小组,根据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根据项目需求、报价单位条件、报价要求和实际响应报价情况等,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比较,并推荐评审结果。评审结果按江门市民政局有关规定呈批审定。
(二)本次询价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以询价公告规定的条件为依据。
1. 评分比重如下:
2. 评分标准如下:
附件
参与询价文件格式及附件
参与询价文件组成:
1. 参与询价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2. 承诺函
3. 项目报价表
4. 项目报价明细表
5. 参与询价人基本情况介绍
6.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7. 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情况(具体详细标明团队成员的承担职责、姓名、身份证号码、职务、职称、联系方式、学历、经验、工作时间等事项)
8. 服务提供方案
9. 质量保证措施
10. 其它询价文件要求的内容及参与询价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内容(格式自定)
参与询价文件模板:
一、参与询价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本人 (姓名)系 (参与询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单位签署本项目已递交的参与询价文件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单位签署的本项目已递交的参与询价文件内容我均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联系电话: 手机:
身份证号码: 职务:
参与询价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及公章)
二、项目参与询价及履约承诺函
致:江门市民政局
我单位承诺:
1. 对本项目所提供的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
2. 我单位(公司)参与该项目询价,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参与询价行为能够做到诚实不造假。我单位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其参与询价行为将无效,并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在网上曝光。
3. 如果能够承接项目,依据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项目询价文件需求内容签署合同,并对本单位在参与询价中所做的一切承诺履约。承诺项目验收达到全部指标合格,力争优良。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
参与询价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三、项目报价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注:
1. 价格应按“询价文件”中规定的货币单位填写。
2. 本项目服务期限要求为2023年11月30日前;服务期限天数为自然日。
3. 项目总价低于最高限价80%的,参与询价人必须对该报价做出合理说明。若承接项目,该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
4. 参与询价人如果需要对报价或其他内容加以说明,可在备注栏填写。
四、参与询价人基本情况介绍
注:
1. 在按要求填写好此表格后,各参与询价人可以用其他方式,就自身整体情况作出详细的介绍。
2. 提供询价公告中“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证明材料。
3. 单位(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
五、报价明细表(格式自定)
六、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格式自定)
七、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情况(具体详细标明团队成员的承担职责、姓名、身份证号码、职务、职称、联系方式、学历、经验、工作时间等事项)(格式自定)
八、服务提供方案(格式自定)
九、质量保证措施(格式自定)
十、其它询价文件要求的内容及参与询价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内容(格式自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