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江门市民政局召开全市城乡社区治理工作会。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全面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乡社区治理的重要论述和国家、省、市有关基层治理系列文件精神,通报我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书记工程”及相关重点工作的推进情况,剖析存在问题,研究部署下一阶段我市城乡社区治理工作。会上,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国松还向与会人员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各县(市、区)民政局分管负责同志和相关业务股室负责同志参加。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未来五年的工作目标: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乡社区治理重要论述的学习领会,深刻认识其时代意义、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不断强化理论武装,将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城乡社区治理的重要论述不断引向深入,落实到城乡社区治理实践的全过程。
会议强调,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认真履行基层社会治理职责,聚焦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市域社会治理等重点任务,在持续落实好相关政策的同时,坚持问题导向,探索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工作制度,共同推进城乡社区治理。一是健全党领导下的基层自治组织建设。要健全村(居)民委员会人民调解、妇女和儿童等下属委员会建设,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三项清单,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奖惩机制,推广应用积分制。要落实村(居)务公开目录,创新公开的方式。强化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管理,增强工作效能。提升基层组织动员能力,建立健全村(社区)组织动员体系。二是增强基层议事协商能力。要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民主协商议事决策机制,完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升级完善村(居)民议事厅,全面推广应用《城乡社区协商工作规范》和村民议事协商共治制度。要增强乡镇(街道)议事协商能力,通过多种方式,组织县镇相关部门负责人、“两代表一委员”、村(社区)“两委”成员和利益相关群众代表等多类主体开展议事协商。三是加强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要及时根据实际修订完善相关政策文件,进一步规范社区专职工作者(专职网格员)招聘和转任的工作程序,建立健全我市社区工作者薪酬保障体系,确保动态保持“每万城镇常住人口拥有社区工作者18人”目标任务。四是强化基层智慧治理。要深入落实中央、省关于深入推进智慧社区建设的文件精神,加快推动民政领域11类数据在“粤平安”平台实现数据实时共享。要加强城乡社区便民服务信息网络建设,不断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服务智慧化、智能化水平。要深入推进平安通中心与网格员实现双向派单处理联动机制,切实做好弱势群体的救助和保障工作,打造“平战结合”的民政应用场景。五是指导做好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各地结合社区疫情防工作控的新形势,进一步完善本地社区疫情防控的方案和措施,发挥好村(社区)组织动员体系的积极作用,完善群防群治、联防联控机制。关心爱护好社区工作者,为他们开展工作提供支持,关心他们的身体和心理健康,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社区疫情防控工作的良好氛围,为社区工作者加油鼓劲。
会议强调,各县(市、区)民政局要加强统筹规划,结合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书记工程”、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平安江门(法治江门)、乡村振兴、老旧小区改造、垃圾分类等重要任务以及民政领域各项工作,统筹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示范点创建,“一站式”城乡社区综合服务示范点、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服务能力建设试点建设,打造一批具有江门特色的可复制可推广的城乡社区治理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