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公布江门市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市科技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市科技局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可在“江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专栏(http://www.sd-xs.com/zwgk/bggk/zfndbg/)和市科技局网站中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科技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江门市港口路68号,邮编:529030,电话:0750-3374036)。
一、概况
2015年,市科技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贯彻落实省府办公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科技创新工作新常态,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提升政府公信力,积极推进主动公开,落实重点信息公开,提升信息公开效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市科技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为保证各类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安全性和权威性,市科技局建立了以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办公室具体负责,各科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同时,严格信息公开的审批程序,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市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专人负责,及时整理、更新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发布。利用办公室作为全局工作综合平台的优势,优化、整合业务科室工作资源,形成完整、快捷的信息公开工作链,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贯彻上级信息公开要求,积极配合信息公开推进工作。
2015年,市科技局认真贯彻落实《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贯彻落实省府办公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并根据文件要求制定《市科技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工作要点细化分解到相关责任科室,并按《方案》中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主要有以下三方面:一是市科技局网站公开假冒和侵权专利纠纷案件的办理规程,并及时更新专利行政处罚案件。二是进一步完善江门市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新增江门市科技金融扶持资金贷款贴息项目备案申报、江门市科技企业提升计划(STEP)申报等十二项功能,实现了科技管理全流程信息化监管。三是根据科技项目进程,在市科技局网站、江门市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上同步公开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申报指南、申报情况和分配方法及分配结果等。
按照上级要求,2015年市科技局承办的3件人大建议和7件政协提案已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答复工作,并在“江门市建议提案在线”上公布答复结果。
(三)继续加强制度建设,注重执行力度。
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市科技局进一步完善《江门市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江门市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江门市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等,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上网文件资料审核程序、保密审查程序、栏目内容维护分工等内容,要求各科室认真落实,及时报送信息。
(四)继续开发多样化渠道,提升信息获取的便捷性。
2015年,市科技局顺应时势,重点打造 “江门科技”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和政务网移动客户端,并由专人进行日常运营管理。在“江门科技”微信公众平台的运营中,不断对微信的运营进行调整,对微信内容发布、栏目设置进行升级改版,与全局重大活动形成紧密配合。“江门科技”微博则与政务网良好配合,将媒体报道通过微博的方式传播出去,增加市民获取江门科技创新信息的渠道。“江门科技”微博入围“江门市2015年十大影响力政务微博”。
(五)及时发布新出台政策,做好政策公开和宣传。
2015年市科技局出台了14项科技创新政策,助力创新型城市建设和小微双创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为了让社会公众、企业法人可以更快、更全面地了解政策内容,享受政策红利,市科技局及时通过网站、“双微”平台等渠道发布《江门市科学技术局江门市财政局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后补助试行办法》(江科〔2015〕106号)、《江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江门市小微企业众创空间的扶持管理办法》(江科〔2015〕209号)及《江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江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江科〔2015〕251号)等相关政策,并在市科技局网站上提供科技创新政策系列宣讲会相关材料的下载链接。在“双微”平台推出政策解读,方便社会公众更深入地了解政策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目前,市科技局主要通过互联网、微信、微博以及报纸、广播、电视、专题宣传活动等方式主动公开市科技局的政府信息。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主动公开机构概况、主要职责、领导班子、行政职权、人事任免、统计数据等信息,及时发布了科技工作动态、人事招聘、震情信息、政策文件等信息,并公布办事指南、部门经费预决算信息等。主动公开信息全文电子化率达到100%。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通过江门市科学技术局网站、江门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江门市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发布信息。
2.新闻媒体和通信媒介。通过本市主要媒体(江门日报、江门广播电视台、)以及驻江门主要媒体(中国新闻网、南方日报、南方都市报、广州日报、羊城晚报等)及时报道市科技局相关信息。同时,积极参加江门广播电视台“民生热线”等热线栏目活动。
3、新媒体。通过“江门科技”微博和微信公众平台推送相关信息,与网民互动。
4.其他公开方式。在大堂公告栏、LED屏幕及时公布政务、党务等相关信息。
(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数量。
按照《条例》的要求,市科技局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本部门的政府信息。2015年,共通过市科技局网站发布信息478条;江门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270条;“江门科技”官方微博发布信息892条,“江门科技”微信公众平台推送信息332条;编发《江门科技工作动态》138期;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3次;江门广播电视台“民生热线”1次、市科技局网站在线访谈1次;推送政策解读稿11篇。
通过新华网、科技日报、南方日报、江门日报、江门广播电视台等国家、省、市主要媒体共发布政府信息100余篇。
在公告栏、LED屏幕公布工作动态、科技创新政策、发展党员、党费收缴、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等党务、政务信息80余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市科技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全部在行政经费中列支。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市科技局没有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起的行政复议申请,也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诉讼。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市科技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严格执行,各项信息公开基本达到了预期目标。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公开内容仍有待继续丰富,二是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梳理。
为此,市科技局下一步将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和不断完善,继续按照有关要求,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加强公开工作统筹谋划,做好重点领域、民生关切的信息公开,全面提升公开信息化水平。认真履行公开职责,丰富公开内容,确保群众的知情权。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201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