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充实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拓宽公开渠道,依法依规做好科技信息公开和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事项公开工作,增强了科技工作透明度,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了科技工作年度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现将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编制科技信息公开指南和修订公开目录。局在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实质的基础上,结合科技工作实际,组织力量修改了《江门市科技局政务公开指南》,重新修订了《江门市科技局政务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包括局政务公开的政策依据、公开信息的范围、公开信息的分类、政务信息的获取方式、政务信息公开场所、申请政务信息的受理机构,局办公地点、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内容。根据近年来局内部机构和职能的调整情况,下发了《关于补充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目录的通知》,动员全局力量重新对局政务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了修订。为了完善和充实公开信息目录的内容,还专门下发了《关于填写局政务公开目录内容的通知》,请机关各科室按照由近及远的原则,重点对近年来的科技信息,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科技信息进行全面清理和登记。按照市政府法制办的工作要求,我局完成并在市政府电子政务网和市科技局外网上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和具体内容。
二、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根据《条例》的相关要求,制定并印发《江门市科技局政务信息公开实施细则》,明确了局办公室、计划科、成果科、高新科、专利科、地震科和其他事业单位的职责,政务信息公开的程序、方式,依法申请信息公开的受理机制、工作规程、具体环节和相关要求,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以及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制定《江门市科技局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以增强政府信息发布的主动性和权威性。
三、依托对外网络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按照《条例》规定的政务信息公开要求,组织力量重新设计改版了门户网站(金科网),具体内容包括政务信息、领导分工、机构及科室职能、工作热点、人事信息、制度规定、办事程序等,做到栏目设置更科学,公开重点更突出,方便群众了解市科技局政务工作情况,掌握办理相关事项的程序、手续、时限。按照推行“阳光政务”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对我局管理服务项目逐项细化,并与行政执法依据、权限、职责内容和行政处罚程序、行政复议程序、行政赔偿程序一同在市政府电子政务网上向社会公开。为进一步强化外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作用,制定了《江门市科技局对外网络内容保障管理办法》,将外网上的每项内容落实到处室和责任人,确保外网的实时更新,切实发挥局外网在改善公共服务、接受社会监督和提高民主决策水平方面的重要作用。按照市政府统一安排,改版后的门户网站已在2009年4月份启用。
据统计,09年以来在网上主动公开科技工作信息300多条,其内容主要包括8个方面: 一是科技法律法规,包括国务院、科技部、广东省和我市新制定出台的科技法律法规;二是办事程序和政策依据,包括科技管理规定,资金拨付依据,政策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等;三是科技工作会议精神和领导讲话;四是服务公示公告,包括软件考试、申办通知等;五是涉及人民群众的科技政策依据;六是科技改革进展和成效;七是科技调研报告;八是文明创建和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全年未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和对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申诉案,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认真学习《条例》,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为确保《条例》得到顺利实施,局党组中心学习组带头学习《条例》,率先掌握《条例》的精神、原则和基本内容,尽早布置《条例》的实施准备工作。安排局办公室主任和各科室的同志参加市举办的《条例》培训班,做到以骨干的力量带动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在抓好《条例》学习的同时,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局主要领导为政务信息公开的责任领导,指定局办公室为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并要求机关各科室都掌握政务信息公开的分管领导和机构联系人。同时,为了加强对局政务信息公开的有效监督,明确局纪检组负责对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年终对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落实情况和政务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为了保证政务信息公开顺利实施,局办公会议明确为局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和人员保障。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二〇一〇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