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充实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拓宽公开渠道,依法依规做好科技信息公开和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事项公开工作,增强了科技工作透明度,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了科技工作年度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现将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编制科技信息公开指南和修订公开目录。
2008年以来,我局在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精神实质的基础上,结合科技工作实际,组织力量认真编制了《江门市科技局政务公开指南》,重新修订了《江门市科技局政务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包括局政务公开的政策依据、公开信息的范围、公开信息的分类、政务信息的获取方式、政务信息公开场所、申请政务信息的受理机构,局办公地点、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内容。根据近年来局内部机构和职能的调整情况,下发了《关于补充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目录的通知》,动员全局力量重新对局政务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了修订。为了完善和充实公开信息目录的内容,机关各科室按照由近及远的原则,重点对近年来的科技信息,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科技信息进行全面清理和登记。按照市政府的工作要求,我局早在2008年4月已经完成并在市政府电子政务网和市科技局外网上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和具体内容,2009年对信息公开指南、目录进行了修订补充和完善。
二、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根据《条例》的相关要求,制定并印发《江门市科技局政务信息公开实施细则》,明确了局办公室、计划科、成果科、高新科、知识产权科、地震科和其他事业单位的职责,政务信息公开的程序、方式,依法申请信息公开的受理机制、工作规程、具体环节和相关要求,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以及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制定了《江门市科技局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以增强政府信息发布的主动性和权威性。
三、依托对外网络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
按照《条例》规定的政务信息公开要求,组织力量重新设计改版了门户网站(江门金科网、江门市科技局政务网),具体内容包括政务信息、领导分工、机构及科室职能、工作热点、人事信息、制度规定、办事程序等,做到栏目设置更科学,公开重点更突出,方便群众了解市科技局政务工作情况,掌握办理相关事项的程序、手续、时限。按照推行“阳光政务”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对我局管理服务项目逐项细化,并与行政执法依据、权限、职责内容和行政处罚程序、行政复议程序、行政赔偿程序一同在市政府电子政务网上向社会公开。为进一步强化外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作用,制定了《江门市科技局对外网络内容保障管理办法》,将外网上的每项内容落实到处室和责任人,确保外网的实时更新,切实发挥局外网在改善公共服务、接受社会监督和提高民主决策水平方面的重要作用。按照市政府统一安排,改版后的门户网站已在2011年1月启用。
据统计,2010年以来在网上主动公开科技工作信息300多条,其内容主要包括8个方面: 一是科技法律法规,包括国务院、科技部、广东省和我市新制定出台的科技法律法规;二是办事程序和政策依据,包括科技管理规定,资金拨付依据,政策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等;三是科技工作会议精神和领导讲话;四是服务公示公告,包括软件考试、申办通知等;五是涉及人民群众的科技政策依据;六是科技改革进展和成效;七是科技调研报告;八是文明创建和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全年未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和对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申诉案,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按照《条例》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在《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局虽然做了大量工作,积累了一些经验,但与《条例》和社会公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表现在:部分同志对《条例》重要意义的认识还有待提高,培训力度仍需加大;对外网站公众知晓率有待提高。今后,我局将加大《条例》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全体公务人员对其重要意义的认识;采取有效措施,及时主动公开信息,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提供优质的服务,为加快科技进步营造良好的发展空间。
江门市科技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