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市科技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提供了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工作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贯彻落实省、市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要点,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定了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普法工作计划、工作清单,积极推进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建立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常态化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首要内容。及时发动干部职工特别是班子成员学习中央、省关于法治工作的文件部署精神和《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权威学习材料,利用学习强国等平台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活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年度普法工作重点,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的核心要义。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加强科技创新顶层设计,出台“科技引领”工程三年行动方案,明确科技发展路线图和任务表。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审批服务,实现“当日受理、当日办结”,并与外国人来华居留许可“一窗受理、一并发证”,提高外国人来华工作、居留许可便利化水平。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推动规范公正文明执法,2022年以来累计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357宗。优化外籍和港澳台高层次人才认定服务,全程在线办理。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强化科技服务,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
(四)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认真落实公开征求意见、部门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和报送市司法局法制审核前集体讨论等制度。根据当前科技发展形势,推动新一轮科技创新政策制定修订,涉及孵化育成体系、高企培育、重点实验室建设等方面。推进科技领域设等方面。推动新制订完善《江门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工作指引》,优化规范项目管理,为科研人员松绑。充分使用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管理平台报审规范性文件,并及时核对、补录、上传已发布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
(五)深入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组织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增强干部职工科学依法民主决策意识。认真执行《中共江门市科学技术局党组工作规则》,2022年共34次党组会议涉及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完全依法依规、集体决策。落实行政决策法制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积极推动政府法律顾问参与部门重大行政决策,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和风险评估制度。
(六)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办理依法申请公开信息、12345政府热线20次,及时发布解读新政策2条,宣传解读已有政策7条。加强对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领导,研究部署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2022年以来市科技局没有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以及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认真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照法定时间要求和报告内容要求,及时、全面向社会公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七)强化学法普法工作。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组织干部职工利用政务网站和微信、学习强国等新媒体,以及邀请专家授课等方式加强对民法典、科学技术进步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法律知识培训,并参加执法资格考试。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年度学法考试,参与率和合格率均100%。充分利用局政务网站、LED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宣传民法典、科技进步法、生物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干部职工法治学习不够深入,学用结合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能力和水平还有待提高;三是普法工作还有待加强。这些问题还要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解决,不断提升科技管理和服务的法治化水平。
三、2023年工作计划
(一)依法履行政府职能。认真贯彻落实《江门市“科技引领”工程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环境。加强科研诚信体系建设,制订《江门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题工作规程(试行)》,进一步规范科技项目管理。加强法治领域重点工作,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做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审批服务,提升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便利化水平。
(二)健全行政制度体系。修订完善高企补助、揭榜挂帅、技术交易、科技金融、科技人才等规范性文件,强化部门创新政策衔接和协同,逐步建立贯穿科技创新全链的政策体系。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的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公开发布解读等程序。
(三)提高行政决策质量。贯彻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认真执行《中共江门市科学技术局党组工作规则》等工作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建立完善科技评审专家数据库,强化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和社会风险评估,提升行政决策质量。推进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确保依法行政。
(四)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和配套制度,确保科技政策、科技项目立项和资金预算等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聚焦“放管服”改革、行政执法、科研计划管理等重点领域,做好涉及创新主体切身利益的信息公开工作。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等公开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于科技创新方面的建议和提案,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媒体等各方面监督。
(五)增强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推进宪法法律宣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常态化《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学习,认真做好执法人员培训和干部学法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