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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提供法治保障,根据《江门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江门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7月27日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2022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中央、省、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紧密围绕市委“1+6+3”工作要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科技引领”工程实施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具体工作要点如下:
一、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一)依法提高行政效能和公信力。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的关系,坚持政府抓战略、抓改革、抓规划、抓服务的职能定位,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行使权力,切实提高行政效能和政府公信力。统筹抓好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和“科技引领”工程实施工作。
(二)深化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根据市统一部署,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部门权责清单,明确职权事项运行各环节对应的法律依据、实施主体、监督方式、责任方式等事项,明晰权力边界,动态调整权责清单。
(三)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动态调整完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深化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服务改革,优化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期间审批流程和方式,建设大湾区国际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推进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和工作居留许可“一窗受理、一并发证”,提升外国人来华工作便利化水平。推进证明事项清理,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互认。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科技信用体系建设,完善科技有关信用记录、归集、共享、应用机制,根据省、市部署,完善多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五)优化科技服务。推进科技部门由行政管理向为科技创新服务转变,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加快科技业务管理系统等科技服务平台建设,提高科技创新服务便利度。
(六)加强法治领域重点工作。持续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推进优化营商环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在政策制定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全面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各项工作,探索完善我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相配套科技制度。
二、逐步完善科技政策体系
(七)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根据当前形势,推进新一轮科技创新政策制定修订工作,逐步建立完善贯穿科技创新全过程的政策体系。严格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认真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的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公开发布、备案审查等程序,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做好政策文件宣传解读工作。
(八)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用法治明确政府边界,保护创新主体合法权益。对于有效期届满并继续实施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有效期届满前的评估工作。
三、提升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九)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推动领导干部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民主决策意识。健全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推进科学民主决策。落实行政决策法律论证主体责任,制定行政决策时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建议。
(十)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认真贯彻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向局党组报告制度,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加大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力度。强化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工作,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完善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宣传解读。
四、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十一)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贯彻《江门市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实施意见》,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核制度。畅通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发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纠错功能,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进以案释法。
(十二)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推动行政执法人员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十三)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切实自觉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支持配合检察院开展行政公益诉讼。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十四)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积极配合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工作评议、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等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提案。做好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办理工作。坚持权责法定,落实内部层级监督制度。建立健全违法行政行为信访投诉举报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十五)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完善政务公开机制,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聚焦“放管服”改革、行政执法、科技项目管理等重点领域,做好涉及创新主体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等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妥善办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强化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
七、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十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保障。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听取有关工作汇报,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及省实施细则规定,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保证将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十七)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抓住“关键少数”,将宪法法律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深化宪法、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将宪法法律特别是新出台或修订的法律法规的学习纳入干部培训内容。积极组织参与国家宪法日活动,组织公职人员学法考试,积极参加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或者观看庭审直播。推动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
(十八)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扎实做好中央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做好依法行政信息报送。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