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市科技服务中心: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提供法治保障,根据《江门市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江门市科学技术局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7月21日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21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提供法治保障。根据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制定2021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一、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一)依法提高行政效能和公信力。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的关系,强化制定实施发展战略、规划、政策、等职能,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行使权力,切实提高行政效能和政府公信力。做好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工作。
(二)深化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根据省、市行政体制改革情况,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部门权责清单,明确职权事项运行各环节对应的法律依据、实施主体、监督方式、责任方式等事项,明晰权力边界,动态调整权责清单。
(三)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动态完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取消非行政审批事项,严控新设或者变相新设行政许可。深化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服务改革,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审批流程和方式,将办结时限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压缩为即时受理即时办结,实现最多只跑一次、当场办结和零花费。与公安出入境部门联动,探索承诺制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延期业务。推进证明事项清理,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互认。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科技信用体系建设,完善科技有关信用记录、归集、共享、应用机制,根据省、市部署,完善多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五)优化科技服务。推进科技部门由行政管理向为科技创新服务转变,加快科技业务管理系统等科技服务平台建设,提高科技创新服务的便利化水平。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政务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六)加强法治领域重点工作。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推进优化营商环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在政策制定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全面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各项工作,探索完善我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相配套科技制度。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七)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贯彻落实《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严格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切实落实重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的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八)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年度清理工作,对不符合上位法规定和国家政策调整要求、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符合改革发展需要以及侵犯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合法权益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对于有效期届满并继续实施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有效期届满前的评估工作。
三、提升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九)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推动机关干部树立依法决策、民主决策意识。认真贯彻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推进科学民主决策。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
(十)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加强党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全面领导,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向局党组报告制度。加大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力度。制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对于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组织专家论证。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的社会风险评估。推进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做好重大行政决策过程记录,强化重大行政决策执行、宣传解读工作。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十一)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贯彻《江门市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实施意见》。健全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等制度,严格依法处理群众投诉举报。发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纠错功能,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
(十二)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推动行政执法人员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十三)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积极配合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工作评议、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等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提案。做好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办理工作。
(十四)强化内部监督。坚持权责法定,落实内部层级监督制度。建立健全违法行政行为信访投诉举报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十五)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完善政务公开机制,制定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把“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贯穿政务运行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聚焦“放管服”改革、行政执法、科技项目管理等重点领域,做好涉及创新主体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等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妥善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公示工作,提高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
(十六)强化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将政策解读工作贯穿策前预公开、策中深解读、策后跟踪评估等政策发布全链条。通过新闻发布会、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传统媒体等途径,加强对人民群众、创新主体和媒体关注度高的内容以及可能引起舆论误解的内容的解读。强化舆情回应意识和能力,健全舆情监测、研判、通报、回应机制。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十七)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按照上级部署,全力配合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切实自觉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支持配合检察院开展行政公益诉讼。
七、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十八)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保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局党组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听取有关工作汇报,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及省实施细则规定,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保证将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十九)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抓住“关键少数”,将宪法法律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深化宪法、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将宪法法律特别是新出台或修订的法律法规的学习纳入干部培训内容。积极组织参与国家宪法日活动,组织公职人员学法考试,积极参加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或者观看庭审直播。推动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依法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二十)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配合中央依法治国办、省委依法治省办、市委依法治市办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部署,创新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和方法,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纳入部门议事日程,补齐工作短板。做好依法行政信息报送。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