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科学技术部《科学成果登记管理办法》(国科发计字[2000]542号)以及《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科技成果登记与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粤科管字[2013]127号)的规定,经审查2024年10月受理的科技成果登记相关材料,现将初审合格,符合科技成果登记条件的成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3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有关单位或个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江门市科技服务中心提出。公示期结束后,对于无异议的科技成果登记项目,相关单位和个人可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下载科技成果登记证书。
附件:2024年度江门市科技成果登记受理项目一览表
联系人:李雨柔 0750-8228210
江门市科技服务中心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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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江门市科技成果登记受理项目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