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科函〔2022〕624号
五邑大学、江海区科技局、新会区科工商务局:
按照《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体制机制加快建设人才强市的若干意见》(江府﹝2016﹞6号)中“江门海外专家项目获得国家、省级专项支持的,给予引智项目单位1:1的配套资金支持”、“对入选‘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的团队和个人,按照省资助额二分之一的比例提供配套资助”的相关规定,现将2022年度国家、省级人才项目市级配套资金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
各项目承担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专项资金,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或挪用,并积极配合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开展绩效评价工作。项目实施期间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市科技局联系。
附件:2022年度国家、省级人才项目市级配套资金项目计划明细表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12月20日
(联系人:熊彬,联系电话:8220940)
附件
2022年度国家、省级人才项目市级配套资金项目计划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