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江门市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
(政策解读)《江门市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标准(试行)》
(图文解读)《江门市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标准(试行)》
为加大引进外籍“高精尖缺”人才来江工作力度,助力“科技引领”工程和“人才倍增”工程落地见效,4月11日,市科技局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市场需求实际,印发了《江门市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认定标准》)。
《认定标准》将需求的人才分为七类,包括入选国内各级人才引育项目的、符合各类专业成就认定标准的、符合市场导向的鼓励类岗位需求的、属于创新创业人才的、属于优秀青年人才的、计点积分在85分以上的和其他紧缺人才,满足上述任一标准的外籍人员可申请认定为江门市外籍“高精尖缺”人才。
《认定标准》中,入选国内各级人才引育项目的人才,在沿用国家标准、以国家外国专家局“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中确定的人才引进计划为准的基础上,加入了其他省、市等各级人才引育项目的入选者;符合各类专业成就的人才认定标准共21项,我市在国家标准基础上增加了诺贝尔奖提名者,国际性科学院或工程院院士,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得者,国际大科学计划、大科学工程和国家大科学装置项目的负责人、首席科学家或主要成员。
符合市场导向的鼓励类岗位需求的人才即为符合市场导向的,为市场所认可的人才;属于创新创业人才则针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创始人、创新企业高管、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人员等,鼓励其来江从事创新创业活动;属于优秀青年人才主要针对年富力强的博士毕业生和青年科技项目负责人,鼓励其来江开展科研工作;计点积分在85分以上的人才即沿用国家标准,通过计点积分考察人才综合情况;其他紧缺人才即江门市急需紧缺产业人才目录行业和岗位的人才和具有特殊专长且为江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其他境外紧缺急需人才。
据悉,符合条件的人才由我市聘请外籍人员的用人单位向所辖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市直单位直接向市科技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申请表及符合人才认定标准的相关证明等材料。《认定标准》自2023年6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5月31日。
来源:江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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