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文本:关于《江门市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政策解读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江府〔2023〕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现将《江门市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教育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
2023年6月30日
江门市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基础教育深化改革工作要求,聚焦问题、补齐短板,推动全市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聚焦教师队伍建设和公办优质学位供给,力争到2035年,有效解决全市基础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建成高质量基础教育体系,人民群众对基础教育的获得感和认同感不断增强,全市基础教育办学质量显著提升。
1.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大力实施“新强师工程”和结对帮扶计划,重点加强台山市、开平市、恩平市教师队伍建设。到2025年,全市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学历进一步提升,培养教育师资人才队伍超2万人;到2035年,西部三市(台山市、开平市、恩平市)教师队伍整体水平与东部三区一市(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鹤山市)大体相当,教师队伍学科结构、职称结构、年龄结构适应教育现代化发展需要。
2.增加公办优质学位供给。加强统筹协调,优化资源配置,重点加强公办优质中小学和幼儿园学位建设。到2025年,全市新增基础教育阶段公办学位超11万个;到2035年,学校布局更加优化合理,公办优质学位大幅增加,充分满足人民群众“上好学”的需求。
二、工作任务
(一)压实市县主体责任。
3.健全教育责任落实机制。市县两级政府建立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专题研究工作机制,政府常务会议定期专题研究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工作,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市县两级政府要集中财力和资源办好基础教育,落实举办基础教育的主体责任。不断加大市级统筹力度,健全以市为主统筹高中阶段教育的管理体制。县级政府统筹县域内基础教育发展,主要落实管理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的主体责任,健全教育投入机制,改善办学条件,配齐配强教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切实落实每年市政府与省政府签订工作责任状的任务要求。市政府根据省重点难点工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工作责任状,明确相应工作责任,任务落实情况将作为省、市财政教育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4.统筹好教育事业发展与学校安全稳定。市、县(市、区)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安全工作,切实完善学校安全机制,建设学校安全防控体系,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师生安全教育和教育领域社会矛盾防范化解工作。要严密做好各项安全稳定工作,及时化解校园周边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市县两级教育部门要建立安全稳定风险隐患评估研判和排查整治的长效机制,定期召开风险隐患评估研判会,常态化开展排查整治专项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教育局]
(二)提升校长、教师、教研员能力素质。
5.提高校长办学治校能力。实施中小学校长“领航工程”,落实校长全员培训制度,分级分类培养一批“种子校长”。市县两级要建立中青年校长和后备校长培养制度,建立完善后备校长人才库,新任校长主要从人才库中择优选拔。加强各级中小学名校长工作室建设,将工作室跟岗实践作为校长学习提升学校管理能力的重要方式。建立健全校长职级评定、考核、激励等制度体系,推行中小学校长聘任制和任期制,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管理。落实校长校内听课讲课评课制度,提高校长指导教育教学的能力素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教育局]
6.加强骨干教师培养。各县(市、区)、各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骨干教师队伍建设,要按照不低于教师队伍总数10%的比例培养本地本校骨干教师,充分发挥各级骨干教师在教师专业发展中的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深入实施中小学“三名工程”(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着力加大西部地区“三名”人员培养力度,“十四五”期间建设省、市、县级“三名工作室”分别不少于35、60、350个。各县(市、区)要立足本土培养骨干教师,支持在收入、住房等方面给予本土培养的骨干教师与引进人才同等的优待政策。支持台山市、开平市、恩平市中小学教育人才发展,稳定优化西部地区基础教育人才队伍,东部三区一市学校原则上不得从西部地区各类学校、教研机构(教师发展机构)中引进各类教育人才。[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教育局]
7.全面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实行中小学教师全员轮训制度,组织全市中小学教师到省内师范类院校培训。加强教师专业发展支撑体系建设,发挥教师发展机构在本地教师培训中的主阵地作用。中小学校要根据实际开展校本培训,重点提升教师教学技能和课程实施能力。支持全市中小学教师通过网络教育、脱产学习、在职进修等多种方式提升学历层次,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按标准给予学费补助。全面落实中小学教师全员坐班制度,健全完善教师岗位职责考核机制,实现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激发队伍活力;完善师德失范惩处机制,坚决将严重违反师德的教师清除出教师队伍;对不适宜任教或不合格的教师及时调离教学岗位,经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能继续承担相应教学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教育局]
8.加强教研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市、县、校三级教研体系,市县两级教研机构(教师发展中心)应配齐各学科专职教研员。严格教研员准入制度,提高准入条件,新任专职教研员原则上应有6年以上教学工作经历、具有高级以上教师职称或研究生学历。调整优化教研机构(教师发展中心)岗位结构,拓展教研员职业通道,鼓励从一线优秀教师中选拔任用专兼职教研员。强化教研员工作职责,落实专职教研员到学校开展教学指导、深入课堂听课评课制度,推动教研员聚焦教育教学关键问题开展课题研究。建立教研机构(教师发展中心)定点联系学校制度和教研员定期到中小学任教制度,教研员在岗工作满5年后,原则上要到中小学校从事1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推进教研训一体化,充分发挥教研在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中的支撑作用。深化教研员管理制度改革,探索建立选聘优秀教研员到教育行政部门或中小学校任职或挂职制度。对于不履行教研职责、违背教研员职业道德、不适宜继续从事教研工作的教研员,要及时调离教研队伍。[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教育局]
9.运用信息技术助力教师专业发展。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平台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积极推进“互联网+教育”体系建设。持续优化升级“江门智慧教育平台”,推动市县共建共用共享教师培训资源。加强“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建设,大力开展“五邑名师大讲堂”系列活动,充分发挥名师名课示范效应,促进教师专业发展。[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教育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三)加大结对帮扶力度。
10.建立全方位结对帮扶机制。全面落实省对口帮扶工作任务,加强与珠海对口帮扶单位的对接沟通,制定常态化工作机制。市内实施全口径结对帮扶,以台山市、开平市、恩平市的乡镇中小学校、普通高中为重点帮扶对象,完善县(市、区)之间、教研机构(教师发展机构)之间、中小学幼儿园之间3种结对关系。整合优化各类帮扶力量,系统集成各项帮扶措施,建立集合教育行政管理人员、校长、教师、教研员、专家等各类成员的支援团队,为受援方提供教学教研、行政管理、信息化等全方位支持,整体提升帮扶成效。实施融入式帮扶,以受援方需求为导向,支援方融入受援方基础教育体系,找准受援方基础教育短板弱项,提高帮扶措施的针对性、有效性。[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教育局]
11.落实支援方帮扶责任和受援方主体责任。健全结对帮扶统筹协调、资源配置、考核评价机制,明确支援方帮扶责任,强化受援方主体责任,提高各方积极性。支援方和受援方要共同制定帮扶规划,每年研究确定并协同实施帮扶项目。双方每年选派校长、骨干教师、教研员等人员交流跟岗和驻点支教,帮助受援方提升教育管理、教育教学和教研等方面的能力水平。支援方和受援方要研究制定交流跟岗和驻点支教人员在职称评聘、福利待遇、选拔任用等方面的倾斜政策,合理确定工作量,解除派出人员的后顾之忧。[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教育局]
(四)增加公办优质学位供给。
12.科学规划学位资源布局。各县(市、区)政府要统筹考虑城镇化进程、人口变化趋势等因素,精准测算学位需求,结合省、市下达的学位建设任务数,编制“十四五”期间中小学幼儿园公办学位建设专项规划,同步纳入本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进一步优化调整公办民办义务教育结构,原则上不得审批设立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和完全中学)。要以城镇住宅社区、城市发展新区、老城改造区、城乡结合部、外来人口集聚区、产业集聚区、商业区等学位紧缺地区为重点,科学布局中小学幼儿园。[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
13.保障教育建设用地需求。建立公办学位供给与商住用地开发、城市更新的联动机制,按标准足额预留城镇新建住宅小区中小学幼儿园建设用地,不得随意变更教育用地规划,没有按照规划要求预留教育设施用地的居住建设项目原则上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对调高容积率的商品住宅项目应按人口增加比例调增配建学位数。对公办学校围墙内存在非教育用地的情况,要及时改变土地用途,支持学校实施改扩建项目。对土地权属归于村镇集体、工业企业的学校,以及因年代久资料遗失等原因造成用地产权遗留问题,要及时予以妥善解决。[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4.建立基础教育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市县两级对涉及基础教育的学位建设等事宜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间,落实并联审批、“一网通办”、告知承诺制、联合审图、联合验收等改革措施,加快办理学校基本建设审批事项。对因历史遗留原因未办理产权的学校项目,支持学校依法依规调整详细规划后进行改扩建或原址重建,或根据教学需要进行装修改造。[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资委、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15.及时动态补充教职工。加大区域间基础教育编制统筹调配力度,完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周转专户管理,促进教职工编制总量与在校学生数量相适应。市县联动加强事业编制挖潜创新,动态调整基础教育编制总量,重点保障义务教育教职工编制增长需求,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每年按照标准和要求动态核定教职工编制。加快农村紧缺学科教师培养补充,通过招聘引进、本地培养等方式加快调整农村教师队伍结构。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统筹县域内教师资源配置和管理,促进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向基层合理流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保障措施
16.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教育工作的市县领导牵头的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定期会商,及时研究解决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各县(市、区)政府要将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作为“一把手工程”,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明确本地目标任务和时间表、路线图,全力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教育局]
17.强化资金保障。市县两级政府要切实履行基础教育办学主体责任,落实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要求,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费足额安排用于教育,按规定用好土地出让收益计提的教育资金支持基础教育发展。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新增债券按规定投入教育。鼓励通过设立教育基金会、企业融资、社会捐赠等多渠道筹措资金参与学校建设。市县两级应按照管理权限,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教育培养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及时动态调整公办普通高中和普惠性幼儿园学费(保教费)。按“经济、简约、实用”原则新建或改扩建学校,不搞超标准建设。台山市、开平市、恩平市要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的意见》,将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资金用于持续改善农村基本办学条件、扩大城镇学位供给、提升学校办学能力。[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18.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对各县(市、区)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制度和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注重增值评价和过程评价,充分激发各县(市、区)工作积极性。对履职不到位、落实教师队伍建设和公办学位供给不力、区域内教育教学质量明显下降、群众满意度差、教育领域稳定问题频发且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地区,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9.加强宣传引导。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大宣传力度,全面正确解读党的教育方针,做好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及新媒体等多种渠道,通过开设专题栏目、专版以及定期投放公益广告、制作专题宣传片等方式,全方位、多维度立体宣传报道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及取得成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营造基础教育健康协调发展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教育局]
附件:1.江门市“新强师工程”实施方案
2.江门市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结对帮扶实施方案
3.江门市增加中小学幼儿园公办优质学位供给实施方案
4.江门市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实施办法
联系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建设二路127号江门市教育局
联系科室:江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与信息化科
咨询电话:3503931、3503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