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特别监督员”聘用人员公示
为更好地推动落实我市“校园餐”专项整治工作,规范中小学学校食堂管理,全面加强中小学校食堂日常监督检查,筑牢学校食堂堡垒,守护师生“舌尖上的安全”,发挥社会公益力量的监督作用。通过单位推荐和公开招募等方式,经报名推荐、资格审核等程序,拟聘任冯淑惠等30名同志为我市首批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特别监督员”。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3天)。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江门市教育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名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受理单位:江门市教育局
地 址:江门市教育局蓬江区建设二路127号
联系电话:0750-3503918
附件:江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特别监督员”聘用人员名单
江门市教育局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