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教办〔2022〕41号
关于公布第二批“江门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评选结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落实《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广东省教育厅等12厅局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我局牵头有关部门在全市遴选第二批“江门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在评审、实地考察、公示的基础上,评定广东中医药职业学院科普教育基地等8个单位为第二批“江门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现予以公布(名单详见附件)。
有关基地主管部门和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推进研学旅行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履行监管和指导职责。各基地要建立一套管理规范、责任清晰、筹资多元、保障安全的研学实践工作机制,开发一批育人效果突出的研学实践活动课程,积极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研学实践精品路线。各地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全市的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着力在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上下功夫,提高中小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附件:第二批“江门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名单
江门市教育局
2022年12月25日
附件
第二批“江门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