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教办〔2022〕38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江门市教育局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体系的实施意见〉的行动计划》业经局党组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我局反映。
江门市教育局
2022年12月9日
(联系人:吕锦文,电话:3503953。)
江门市教育局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体系的实施意见》的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体系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聚焦问题、补齐短板,强化“四服务”能力,为构建五育并举的教育体系提供强有力的专业支撑和智力支持,推动全市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目标
理顺教研管理体制,完善教研工作体系,激发教研活力,打造高素质教研队伍。创新教研机制,落实教研任务,强化教研保障,提高教研水平,建成上下联动、横向贯通的新时代教研体系,充分发挥教研工作的支撑、引领、辐射作用。
二、主要工作
(一)健全机构职能职责。
1.完善教研机构设置。健全地市、县(市、区)、校三级教研工作体系,各地在整合建设教师发展中心过程中,要保持教研机构的完整性与独立性,形成上下联动、运行高效的教研工作机制。
2.健全教研机构职能职责。各级教研机构要紧紧围绕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这一目标,推进课程改革,指导教学实践,促进教师发展,服务教育决策,切实履行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开发地方与校本课程、开展教学改革实验、组织教学研究、实施教学诊断与改进、建设课程教学资源、培育推广优秀教育教学成果、为教育管理决策提供服务等职责。
(二)加强教研队伍建设。
3.配齐配强教研队伍。市县两级教研机构(教师发展机构)应按照国家课程方案按学段配齐所有学科和专门教育的专职教研员,到2024年应达到不少于43个专职教研员编制的要求,同时还应有一定数量的编制,以保障教师继续教育和教育信息化等职能的落实,总编制数应不少于50个。尽快解决教研员在编不在岗问题,理顺镇街(中心学校)教研人员的配置和职责。鼓励从中小学聘请优秀教师、副校长、校长到教研机构担任专职或兼职教研员,努力打造一支专兼结合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研队伍,确保新课标理念和要求落地生效。
4.健全教研员准入制度。严把教研员入口关,专职教研员应具有扎实的教育理论功底,教学经验丰富,组织协调能力强,教育教学业绩突出,原则上应有6年以上教学工作经历、具有高级以上教师职称或研究生学历,勇于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
5.强化教研员专业能力。切实提升教科研能力,每年根据教育教学改革发展需要设立若干重点研究项目或课题,鼓励教研员组建团队深入研究,加快培育优秀教育教学、教研成果。不断提升教育信息化应用能力,推动教研员引领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教学研究、教育服务深度融合。健全教研员全员培训和3年一周期教研能力提升研修制度,每位教研员每年接受培训累计不少于90学时。支持教研员参加国内外教研交流与合作。
6.深化教研管理制度改革。市级教研机构统筹指导全市教
研工作,加强对县(市、区)教研机构的业务指导,县(市、区)教研机构落实对镇街(中心学校)教研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成效监测。建立专职教研员定期到中小学任教制度,教研员在岗工作满5年后,原则上要到中小学校从事1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挂任教学副校长或担任本学科备课组长。建立教研员退出机制,对于履行教研职责不力、违背教研员职业道德、一线教师评议得分较低、不适宜继续从事教研工作的教研员,要及时调整出教研队伍。
(三)落实教研主要任务。
7.服务学校教育教学。引领课程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紧扣“五育”并举重要改革发展任务,加强课程、教材、教学、作业、考试评价等关键领域、重点环节研究,发展素质教育,落实课程育人、文化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加强国家课程研究,指导地方课程、校本课程规划与开发,优化课程体系,丰富发展优质课程教学资源。指导教师准确把握学科特质并实施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不断提高教学诊断与改进水平;加强考试评价理论学习与研究,不断提高考试命题能力与质量。指导幼儿园科学保教、特殊教育融合发展。
8.服务教师专业成长。改进教学方式、提高教书育人能力。指导教师切实更新教育观念,全面理解学科课程标准,切实把握学生认知规律,运用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体验式等教学方式,融合传统方法与现代技术手段,组织学生开展研究型、项目化、合作式学习。指导教师切实完善作业调控机制,创新作业方式,研究探究性、实践性、综合性作业设计,注重家庭、
学校、社区协同育人,提高教书育人效能。
9.服务学生全面发展。研究学生学习和成长规律、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突出全面育人研究,强化学科整体育人功能。指导学校将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要求有机融入教育教学各方面全过程,特别要强化对学生理想、心理、学业、生活、生涯规划等方面的指导。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科学研究,针对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创新评价标准和方法,推动建立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科学评价体系,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成长。
10.服务教育管理决策。加强基础教育理论、政策和实践研究,积极参与区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规范的研究、制定、实施、评估等工作。定期开展教学专题调研,及时反映需要引起重视的教情、学情变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助和配合做好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监测分析工作,为教育管理决策提供参考,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建议。
(四)创新教研工作机制。
11.建立三级教研联动机制。市、县(市、区)教研机构要重心下移,深入学校、课堂,帮助学校和教师解决教学、教研实际问题。学校要充分发挥校本教研作用,强化教研组织建设,发挥教研组、备课组、年级组作用。开展年度中小学先进教研组创建展评活动,每年创建先进教研组不少于60个。
12.创新基层教研联系机制。探索建立市级教研机构(教师发展机构)联系镇街、县级教研机构联系乡村学校和教学点教研工作机制。建立教研员乡村学校、薄弱学校联系点制度,组织教研员深入农村、边远地区学校及薄弱学校持续开展教学指导,帮助推进教学改革与创新,提升教师教学水平和教研能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落实学前教育教研指导责任区制度,充分发挥城镇优质园、乡镇中心园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强对薄弱园的专业引领和实践指导。
13.改进常规教研活动机制。加强主题教研、问题教研、联片教研、网络教研,围绕教育教学重点、热点、难点开展常规教研和专题教研。经常性开展聚焦课堂教学质量的教研活动,培育、遴选和推广优秀教学模式、教学案例,打造一批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示范校、示范区,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14.健全教学视导机制。市级教研机构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到各县(市、区)高中集体教学视导,县(市、区)教研机构和结合实际开展经常性教学视导,走进学校、深入课堂,走近教师、关注学生,了解教学动态、诊断教学问题,指导加强校本教研、改进教学方式,推动破解制约教育教学优质均衡发展的矛盾和困难问题。强化教研员工作职责,市、县教研机构(教师发展机构)教研员每年深入学校开展教学指导分别不少于60、80天,深入课堂开展听课评课分别不少于60、80节,开设县级以上公开课、示范课或专题讲座每年不少于5次。镇街教研员参照县(区)教研员的要求落实。
15.增强校本教研活力。校本教研要立足学校实际,以实施新课程新教材、探索新方法新技术、提高教师专业能力为重点,着力增强教学设计的整体性、系统化,不断提高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水平。学校要严格落实《江门市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工作若干意见》,健全校本教研制度,开展经常性教研活动,充分发挥教研组、备课组、年级组在研究学生学习、改进教学方法、优化作业设计、解决教学问题、指导家庭教育等方面的作用,激发学校内涵发展活力。
(五)探索教研实践新样态。
16.运用信息技术助力教师专业发展。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平台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积极推进“互联网+教育”体系建设。持续优化升级“江门智慧教育平台”,推动市县共建共享共用教师培训资源。加强“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建设,大力开展“五邑名师大讲堂”系列活动,充分发挥名师名课示范效应,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17.深化与中小学(幼儿园)密切合作。各级教研机构要与区域中小学(幼儿园)建立紧密合作关系,与一线教师共同深化课程改革,研究课标与教材实施,创新教学思想、教学方式、教学方法,总结课程教学改革经验,培育和推广优秀教育教学成果。扎实推进教研基地项目建设,通过学科教研基地、校(园)本教研基地、县级教研基地项目建设,培养学科教研拔尖人才和学科教研优秀团队,培育校本教研示范校和校本教研骨干团队,促进区域基础教育优质均衡优质发展。计划逐年分批建设地市、县(区)两级教研基地,到2024年建设不少于100个教研基地。
18.提升区域、城乡、学校之间教研协作力度。鼓励支持跨区域、跨学校、跨学科、跨学段开展教研活动,定期分学段举办学前、小学、初中、高中课堂教学观摩活动;积极推动我市东部市区与西部市区、城镇学校与乡村学校、强校与薄弱学校对口帮扶,协作教学、协作教研,围绕教育教学改革发展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联合开展研究与实践,积极探索“同课异构”等形式的课堂研讨交流活动,共育名师、共享成果、共同进步。
19.加强与相关高校教研机构紧密合作。各级教研机构要与同级教师培训、考试评价、教育技术、教育装备等部门建立协同创新、联合攻关机制,丰富教研资源、视角和方式。与五邑大学、江门职业技术学院、江门幼儿师范专科学校等相关高校教研机构在强基培优、理论引领、经验提炼、成果整合上建立紧密协作关系,聚力改变教学、教研生态。
20.加强粤港澳大湾区教研合作。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各类教育教研活动,推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交流、教材学术探讨、教学方法研究,学业质量诊断,开展同课异构、优质课展示、名师工作室交流、教学成果互学互鉴等高质量教研活动,增强教师民族文化自信,共同培养具有深厚家国情怀、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教研组织领导。
2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强化党对教研工作的领导,把建立健全教研体系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将教研工作纳入教育发展整体部署和总体规划,及时研究解决困扰教研工作全面深入有效开展的体制机制、条件配备等关键问题,建立完善促进教研持续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确保教研人员把主要精力集中在教研工作上。中小学、幼儿园要把教研工作纳入教学常规,为教
师开展教研提供足够的资源保证
(二)加大教研经费投入。
2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教研工作所需经费一并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安排,教研训评一体化保障资金投入,确保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常规教研活动、教研员访学进修、教学质量监测、资源开发、成果总结推广等工作正常有效开展。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在公用经费中安排资金用于教研,加大校本教研投入,保障教师教研、进修经费专项专用。
(三)激发教研队伍活力。
23.建立良性持久的“旋转门”制度,有计划地培养和选拔优秀教研员到教育行政部门任职或担任中小学(幼儿园)负责人,践行先进教育理念和办学思想,推行科学教育方法和办学举措。提高教研机构专业技术高级岗位设置比例,更好引进培养优秀教研员。每两年组织一次面向教研员的“突出贡献奖”评选表彰活动,对专业能力强、贡献突出的教研员进行表彰奖励。在各类评优评先表彰活动中保障教研员与教师同等地位待遇。
(四)强化教研考核评价。
24.各级教育督导机构要结合教育督导工作开展,将本地教研工作统筹纳入督导检查范围,内容包括教研机构设置、教研队伍建设、教研职责落实、教研条件保障、教研工作实效等。各级教研机构要细化学科教研员岗位职责,规范教研员工作行为,建立科学考核评价机制。强化督导评估结果运用,将评估结果作为评价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