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交通运输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函〔2016〕59 号)和《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道路客运行业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粤交运〔2015〕1127 号),现对我省道路客运领域部分许可变更业办理方式予以简化,由审核管理调整为备案管理,有关事项通知点击附件查看: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交通运输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函〔2016〕59 号)和《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道路客运行业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粤交运〔2015〕1127 号),现对我省道路客运领域部分许可变更业办理方式予以简化,由审核管理调整为备案管理,有关事项通知点击附件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