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江门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江门市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江交基建〔2024〕207号)要求,我局组织对2023年度江门市在建公路参评单位开展了信用评价工作。经审定,现将施工、监理、试验检测单位信用行为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一、信用行为公示
(一)公示的信用行为将作为2023年度江门市公路工程参评单位信用综合评价依据。
(二)公示的信用行为包括:1.各级交通运输、公路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以及项目建设单位在各类检查、督查中涉及从业单位的履约行为;2.各类通报表彰或通报批评;3.其他良好信誉行为或其他失信行为。
(三)公示时间从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12日止(17:30前)。在公示期间内,参评单位可以向我局书面提出异议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报我局核查。
二、信用结果公示
(一)公示时间从北京时间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15日(17:30前)。被公示的从业单位如对本单位综合评价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江门市交通运输局基建管理科提出书面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二)信用行为结果申诉应提交书面材料,主要内容应包括申诉事项、理由、依据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书面申诉材料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并当面递交,其中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员工,并附其近半年以来的社保证明、劳动合同、二代身份证等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当面递交时验原件)。书面申诉材料必须署真实姓名、单位名称、有效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否则不予受理。对于邮寄或不按规定递交的材料,一律不予认可。
三、申诉受理相关事项
受理机构:江门市交通运输局基建管理科;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农林西路82号四楼401室;
受理时间:公示期内的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联系人:凌文斌,联系电话:0750-6858602;
李顺朝,联系电话:0750-3858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