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实施〈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办法》(粤交〔2021〕3号)第三条第(六)点“三类客运班线按1:1转为县际包车客运、县内包车客运按照2:1转为县际包车客运”的规定,经对鹤山市广骏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提交的县内包车客运转换为县际包车客运的申请进行审查,拟同意附件所列11个县内包车客运指标按照2:1转换为5个县际包车客运指标。
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方式向江门市交通运输局反映(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逾期将不予受理。
一、公示期
2024年8月30日至2024年9月12日,共10个工作日。
二、意见反馈途径
(一)信函:江门市蓬江区农林西路82号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科,邮编:529000。
(二)电子邮件:jtjdyk@jiangme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