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审批省道S270线鹤城至杜阮段改扩建工程(调规后)两阶段(共和宝丰新城至平岭村段)施工图预算的请示》(鹤交字〔2024〕81号)及相关的施工图设计预算等资料收悉。
根据《关于省道S270线鹤城至杜阮段扩建工程两阶段初步设计的批复》(江交基建〔2022〕195 号)确定的初步设计概算,2022年12月,我局批复了项目施工图设计的技术部分(江交基建〔2022〕198号)。经对本次上报施工图预算的研究,对省道S270线鹤城至杜阮段改扩建工程两阶段(共和宝丰新城至平岭村段)施工图设计预算批复如下:
施工图预算基本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3830—2018)和省交通运输厅有关补充规定编制。市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对设计预算进行了审查,并提出了预算审查意见(江交综价〔2024〕29号)。经核查,同意该中心审查意见:
(一)核定建筑安装工程费27192.48万元。
(二)核定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12526.65万元。
(三)核定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847.24万元。
(四)核定预备费为1276.99万元,核定建设期贷款利息为1284.71万元。
核定省道S270线鹤城至杜阮段改扩建工程两阶段(共和宝丰新城至平岭村段)施工图设计预算为45128.07万元。项目造价控制在概算47652.42万元内,造价控制合理。
本项目总投资(除政策性因素及材料价格影响等外)应控制在批复的概算范围之内,最终工程造价以竣工决算为准。
抄送:鹤山市公路水路服务中心,广东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