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申请审批省道S274线台城新盛至冲蒌段改扩建工程(K242+700~K252+007.628)初步设计修编稿的请示》(台交〔2023〕182号)及初步设计文件等资料收悉。
根据《关于省道S274线台城新盛至冲蒌段(K242+700~K251+925)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江发改台山〔2022〕5号,以下简称《工可批复》),经研究,对省道S274线台城新盛至冲蒌段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
(一)建设规模
项目起点位于台城新盛长安路与省道S274线十字交叉口,终点位于冲蒌镇省道S274线与省道S273线交叉口处,路线全长9.257公里。全线共设涵洞40道(含),分离式立体交叉2处,平交口51处。
(二)技术标准
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双向四车道,主要技术指标如下:
1.桥梁设计荷载:公路-I级;
2.设计车速:60km/h;
3.路基宽度:21m/24m;
4.路面结构类型:沥青混凝土;
5.设计洪水频率:路基1/100;
6.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05g。
其余技术指标应符合交通运输部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的规定要求。
二、工程地质勘察
初步设计阶段基本执行了地质勘察规范要求,勘察方法合理,勘察深度和既有公路调查成果基本满足要求。施工图设计阶段应加强既有工程建设、养护资料收集和分析,结合既有公路工程方案和养护经验,进一步补充完善高边坡、软土、高液限土、人工填土等特殊性岩土工程地质勘察和稳定性评价,为工程处治方案提供依据。
三、路线走向及路线方案
(一)路线走向
项目起于台城新盛龙翔路、长安路与省道S274线十字交叉口处,路线大致呈南北走向,于桩号K243+700处进行改线,至桩号K245+800接回现省道S274线后皆为按原址扩建,途经东盛、大塘、永复村、新成、红岭种子园、红岭工业区,终点位于冲蒌镇省道S274线与省道S273线交叉口处,路线全长9.257km。
经审查,路线走向及主要控制点符合《工可批复》的要求。
(二)路线方案
初步设计征求了沿线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意见,并结合沿线地形、地物、地质、水文、征地拆迁、工程造价等建设条件,对路线方案进行了较充分的研究和比选,提出了推荐方案。
原则同意设计提出的路线方案。
(三)路线设计
原则同意路线设计。下阶段应进一步优化路线平纵面线形,合理控制工程造价。设计中应认真贯彻落实生态环保设计理念和节约集约用地的精神,少占耕地。
四、路基、路面及排水
(一)同意初步设计采用的路基横断面型式、设计参数和一般路基、特殊路基处理设计原则。
路基标准横断面布置
1.一般路段路基宽21.0m,标准横断面布置:0.75m(土路肩)+1.5m(硬路肩)+7.0m(行车道)+0.5m(路缘带)+1.5m(中央分隔带)+0.5m(路缘带)+7.0m(行车道)+1.5m(硬路肩)+0.75m(土路肩)。
2.起点至K243+500段路基宽24.0m,标准横断面布置:3.0m(人行道)+0.75m(硬路肩)+7.0m(行车道)+0.5m(路缘带)+1.5m(中央分隔带)+0.5m(路缘带)+7.0m(行车道)+0.75m(硬路肩)+3.0m(人行道)。
3.K243+675.198下穿新台高速段路基宽22.25m,标准横断面布置:0.75m(土路肩)+1.5m(硬路肩)+7.0m(行车道)+0.5m(路缘带)+2.75m(中央分隔带)+0.5m(路缘带)+7.0m(行车道)+1.5m(硬路肩)+0.75m(土路肩)。
4.K247+558.748下穿新台高速段路基宽21m+2B,标准横断面布置:0.75m(土路肩)+0.75m(硬路肩)+7.0m(行车道)+B(行车道加宽值)+0.5m(路缘带)+2.875m(中央分隔带)+0.5m(路缘带)+7.0m(行车道)+B(行车道加宽值)+0.75m(硬路肩)+0.75m(土路肩)。
5.K250+940至项目终点段路基宽24.0m,标准横断面布置:3.0m(非机动车道)+0.75m(硬路肩)+7.0m(行车道)+0.5m(路缘带)+1.5m(中央分隔带)+0.5m(路缘带)+7.0m(行车道)+0.75m(硬路肩)+3.0m(非机动车道)。
(二)原则同意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方案。
(三)原则同意路基路面排水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时应根据区域气候特征、水文特点及分段汇水面积,分段确定排水结构合理尺寸。重视和完善排水系统设计,贯彻绿色、低碳设计理念,尽可能采用生态排水设施。
(四)结合工程地质详勘及调查资料,深化沿线不良地质路段的工程处治方案设计,确保路基安全稳定。
(五)路基边坡防护应根据沿线地质、水文条件,结合填挖高度及放坡率,在保证边坡稳定、安全的前提下,以生态防护为主,条件允许时尽量采用生态支挡结构。
五、桥梁、涵洞
原则同意沿线涵洞设计方案。下阶段应根据路线平纵面的优化调整情况,结合排洪、灌溉的需要,认真核查涵洞的布置、孔径及数量等。
六、路线交叉
原则同意路线交叉设计方案。本项目与新台高速两次交叉,应加强交通安全设施设计。
七、环境保护
(一)原则同意环境保护方案设计。
(二)下阶段应加强防止水土流失的措施,完善取(弃)土场排水、防护设计。
(三)绿化设计应遵循简单、经济、合理的原则,尽量利用本地植物,突出自然景观,实现景路一体。
八、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一)原则同意安全设施设计原则和方案。
(二)下阶段应加强沿线管线调查,合理确定并预留管线迁改位置,对于不能迁改的管线,应结合相关行业要求考虑工程措施予以保护。
九、设计概算
初步设计概算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3820—2018)和省交通运输厅有关造价管理的规定等进行编制。市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对设计概算进行了审查,并提出了概算审查意见(江交综价〔2023〕27号文)。经核查,我局同意市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审查意见。
(一)核定建筑安装工程费16021.67万元。
(二)核定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用4073.18万元。
(三)核定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529.36万元。
(四)核定预备费1081.21万元。
核定省道S274线台城新盛至冲蒌段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概算为22705.42万元,控制在批复估算23837.80万元内。
十、其他
(一)请你局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按《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项目建设单位管理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11〕438号)的要求向我局报备派驻工程现场的建设管理机构、管理人员、管理制度等。建设单位应贯彻落实“五化”的现代工程管理理念,加快完善、组建建设管理团队。
(二)请你局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抓紧组织编制施工图设计,把好设计质量关,严格控制工程质量和造价管理。施工图设计完成后,报我局组织审查。
(三)工程实施中,应严格按照设计变更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勘察设计工作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11〕504号)的规定,进一步加强设计变更管理,按规定及时办理设计变更手续,未经审查批准的设计变更(含设计变更申请)不得实施(除紧急抢险工程或特殊规定外)。
(四)请你局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粤交规〔2018〕128号文规定,并按国家、交通运输部和省有关规定,抓紧组织开展后续基建管理工作。应抓紧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及时办理整体用地材料审批等各项手续,加强建设过程中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做好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