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向公众公告如下信息:
一、规划方案概述
(一)规划名称:江门港总体规划修编(2035年)
(二)规划范围:包括江门市域内沿海及内河港口岸线及相关水、陆域。
江门港划分为广海湾、恩平、新会、主城、开平、鹤山、台山等七大港区,各港区规划包括数量不等的作业区。广海湾港区规划布置广海湾铜鼓湾作业区、鱼塘湾作业区、长沙湾作业区等三个作业区,为江门市经济发展和临港产业发展服务,以大宗散货、散杂货等运输为主。恩平港区主要为恩平市及周边地区外向型经济发展、临港产业开发服务,以煤炭、杂货、件杂货、集装箱为主。新会港区规划包括天马作业区、双水作业区、崖门作业区、古井作业区、红关作业区,服务于外向型经济发展、沿江临港产业开发、城市建设与发展,其主要功能是承担外贸集装箱、工业原材料及制成品、矿建材料、滚装运输以及旅游客运的运输服务。主城港区规划江海作业区,主要为城区及周围地区的外向型经济发展、沿江临港产业开发,其主要功能是承担内、外贸集装箱、件杂货等运输为主。开平港区以集装箱、通用货物和旅客水上运输为主,主要满足开平市区货运码头的搬迁及产业东移的发展需要。鹤山港区主要为鹤山市经济发展、国际物流港运输及沿江工业服务,承担集装箱、件杂货、旅客等水上运输任务。台山港区主要承担台山市北部地区及邻近县(市)的货物运输任务,以集装箱运输为主,兼顾散货、件杂货运输。
(三)规划年限:规划基础年为2020年,规划水平年为2025年、2035年。
(四)规划修编内容:
1.2015版规划基础年为2012年,水平年为2015、2020、2030年。本次规划修编规划基础年为2020年,水平年为2025年、2035年。
2.2015版规划吞吐量预测2015年、2020年及2030年江门港货物吞吐量分别为8000万吨、11700万吨和15100万吨。本次规划预测2025年、2035年江门港货物吞吐量将分别达到15000万吨和26000万吨。
3.2015版规划港口岸线规划长度为191.49km,其中现状已利用岸线为24.02km,港口岸线130.87km,预留发展岸线为32.7km。本次共规划港口岸线长度249.42km,其中现状已利用港口岸线以及陆岛交通码头岸线的长度分别为42.617km、48.03km。
4.2015版规划将江门港划分为沿海港区和内河港区两大类,其中,沿海港区包括广海湾、恩平、新会等三个港区,内河港区包括主城、开平、鹤山、台山等四个港区。本次规划结合各港区的发展尤其是管理合理性考虑,维持七大港区划分,提出“强新会、优广海、促内河”的发展思路,并充分考虑临港产业发展和环保等要求,及作业区规模化发展方向,对原规划港区里的作业区进行了优化调整。
二、规划组织编制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江门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叶工
E-mail:jtjghk@jiangmen.gov.cn
联系电话:0750-3858947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工
E-mail:zhejiangfen@xzf9.org
联系电话:010-53663192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公众参与意见表见附件或登录网址: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下载。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填写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规划组织编制单位或评价单位反映关于本次规划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规划组织编制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意见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