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批三埠港搬迁项目(开平市三埠港区工程)先行工程施工图(水工建筑物)设计的请示》(开交字〔2022〕20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江门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三埠港搬迁项目(开平市三埠港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江交基建〔2022〕177号),经研究,对三埠港搬迁项目(开平市三埠港区工程)先行工程(水工建筑物)施工图设计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
三埠港搬迁项目(开平市三埠港区工程)位于开平市三埠街道,潭江干流右岸,下距金山大桥约1km。本工程拟建设5个1000吨级内河公共泊位(其中2个集装箱泊位、1个多用途泊位以及2个通用泊位,水工结构按3000吨级预留),码头占用岸线总长为355m,设计年吞吐量为380万吨,其中集装箱17万TEU,散杂货125万吨,并相应配套机械设备、给排水、供电照明、通信等辅助生产设施。码头建设规模基本符合《江门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三埠港搬迁项目(开平市三埠港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江交基建〔2022〕177号)的要求。
二、总平面布置
原则同意码头总平面布置方案。
码头工程由码头和引桥组成,码头通过3座引桥与后方陆域衔接。码头面及引桥面高程5.20m(国家85高程,下同),码头泊位长度355m,宽25m;1#引桥长55.3m、宽12m,2#引桥长36.13m、宽20m,3#引桥长22.32m、宽12m。码头前沿停泊水域宽32m,近期按1000吨级设计底高程-4.0m;回旋水域椭圆形布置,长轴150m,短轴90m,近期按1000吨级设计底高程-4.0m;由停泊水域、回旋水域及其连接水域组成的码头工程港口水域平面尺寸和底高程设计能够满足船舶作业要求。
三、水工建筑物
原则同意水工建筑物设计方案。
码头平台采用高桩梁板结构,桩基采用Φ1200mm钻孔灌注桩和Φ1000mm钻孔灌注桩;码头平台排架间距为7m,每个排架下设5根直桩,其中轨道梁下为Φ1200mm钻孔灌注桩,其余为Φ1000mm钻孔灌注桩。上部结构为现浇梁板结构,由桩帽、横梁、轨道梁、纵梁及面板组成。
码头布置3座引桥与岸连接,引桥采用高桩梁板结构,桩基采用Φ1000mm钻孔灌注桩,上部为现浇梁板结构,由现浇桩帽、横梁、纵梁及面板组成。跨堤段采用预应力简支箱型粱结构,跨径20m,桩基采用Φ1000mm钻孔灌注桩,上部结构由现浇帽梁、预应力简支箱型梁及现浇面层组成。
四、预算
设计预算待造价部门审查后另行批复。
五、其他
(一)建设单位应按照交通运输部《水运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74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广东省水运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粤交基〔2012〕809号)的要求,设置相应管理机构,人员配备应满足项目管理需要,并制定完善工程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二)按照《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8号)、《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实施办法》(粤交〔2020〕7号)的有关规定,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及时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三)施工期间,要做好防范自然灾害和工程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工作,适时开展必要的应急演练,如遇暴雨、台风等极端天气,应做好预防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四)请设计单位做好设计后续服务,如发现实际地质与设计要求不符等情况,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做好设计修改。按照《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有关规定,项目单位应加强设计变更管理,制定设计变更内部管理程序,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内容。确需对设计文件内容进行变更的,应当履行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