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公路事务中心、江门航道事务中心,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江门港引航站),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交通运输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交人〔2022〕526号)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申报人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报送材料,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电子版材料通过“广东省交通工程系列职称申报评审管理系统”(https://gdjtzc.gdcd.gov.cn)提交评审材料并逐级审核。申报人开放填写申报时间段为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1月4日,被审核退回的材料亦可在此时间段内重新修改提交。为提高申报材料质量,请各申报人提早准备好材料,在开放时间段内尽早申报,建议各申报人和申报单位于12月31日前完成申报。
二、如需在我局网站代公示评前材料的申报人,请于12月26日前联系我局并提供公示材料,逾期将不受理代公示评前材料。
三、纸质版材料请于2023年2月16日前报至我局,其中移交登记表的电子表格请以“单位+姓名+评审材料”命名,同步发送到联系邮箱。
四、评审收费按《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号)、《省物价局关于同意省交通运输厅收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的复函》(粤价函〔2013〕1026号)规定收取。我局预代收相关评审费用,请自备现金。
五、请材料报送人员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个人防护。
六、评审工作开始后,公示名单等信息请以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公众网发布为准(网址:http://td.gd.gov.cn;路径: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公众网-通知公告)。
联系人:彭小姐;电话:0750-3858969;联系邮箱:jtjrsk@jiangmen.gov.cn;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农林西路82号三楼 3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