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区交通运输局关于上报江门港新会港区古井第一作业区华津码头工程使用港口岸线的请示》(新交规划〔2022〕1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商市发改局,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江门港新会港区的服务水平,缓解新会港区港口通过能力缺口,服务企业运输原材料和产成品的需求,同意江门港新会港区古井第一作业区华津码头工程使用相应的港口岸线。
二、拟建码头位于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洲朗村农场围,崖门水道左岸古井口上游,建设规模为3个30000吨级多用途泊位。码头设计年通过能力765万吨/年(其中件杂货631万吨/年、集装箱6.9万TEU/年),计划年吞吐量735万吨/年(其中件杂货608万吨/年,集装箱6.5万TEU/年)。项目建设符合《江门港总体规划》,同意按照项目《工可》提出的652米泊位长度使用所对应的港口非深水岸线。
三、岸线使用权人为江门市华津金属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岸线使用权不得转让,如项目使用权人更名,或者需改变批准的岸线性质和用途,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变更手续。
四、项目法人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配套建设必要的安全监督及环境保护等措施。项目建成后,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工程验收。码头运营应服从港口行政部门的统一管理,并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
五、项目应当在取得岸线批准文件之日起三年内开工建设,逾期未开工建设,本批复文件失效。如在本批复失效后继续建设该项目需要使用港口岸线,必须按规定程序重新办理港口岸线使用审批手续。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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