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迅隆运输有限公司:
关于你(单位)涉嫌使用粤R77817重型平板货车未按照规定使用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实时传送相关数据案(案件编号:440700202103188),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违法行为通知书》(粤江交违通〔2021〕02263号,以下简称“法律文书”)。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违章处理窗口领取法律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陈国富、梁润莳,联系电话:0750-3887771
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潮连大道18号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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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你(单位)涉嫌使用粤R77817重型平板货车未按照规定使用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实时传送相关数据案(案件编号:440700202103188),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违法行为通知书》(粤江交违通〔2021〕02263号,以下简称“法律文书”)。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违章处理窗口领取法律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陈国富、梁润莳,联系电话:0750-3887771
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潮连大道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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