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各运营高速公路管理公司:
现将《广东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22年第297号)转发给你们,该办法已经省常务会议通过并经网络公开发布,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请各单位贯彻落实。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网站声明 |
主办: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江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粤公网安备 44070302000670 ICP备案号:粤ICP备14002492号 网站标识码:440700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