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各科室:
为积极帮扶江门市交通运输中小微企业良性发展,落实“60分钟内快速响应,24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7天内办结”的时效要求,及时响应中小微企业关切的问题,精准高效解决企业面临的困难,江门市交通运输局决定成立中小微企业诉求快速响应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中小微企业减负纾困工作部署;研究江门市交通运输中小微企业减负纾困有关政策措施;统筹推进交通运输中小微企业诉求快速响应工作,制定相关机制;协调解决交通运输中小微企业诉求中存在的难点问题,推动工作落实。
二、组成人员
工作专班组长由局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各分管领导担任,成员包括行政审批服务科(法制科)、办公室、综合规划科、基建管理科、道路运输管理科、港航管理科、公共交通管理科、安全监督科、工程质量监管科、财务审计科、人事科(机关党委)、执法监督科、执法一科、执法二科、执法三科、执法四科负责人。
三、工作组及职责分工
工作专班设诉求统筹分析小组、诉求响应督办小组、诉求办理小组、诉求监督考核小组。各工作小组的职责分工与成员组成如下:
(一)诉求统筹分析小组
主要职责:负责工作组织协调,制定诉求快速响应工作管理体制,建立工作台账;组织拟订相关工作计划、总结、宣传;定期分析研究,动态关注企业热点难点,协调业务科室针对同类诉求问题,摸清现状,落实暖企惠企政策、措施工作。
组长:分管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局领导
成员:行政审批服务科(法制科)、综合规划科、办公室
(二)诉求响应督办小组
主要职责:在60分钟内响应诉求(即与诉求人取得初步联系并在12345热线系统确认是否受理),负责诉求登记、收件转办、诉求督办催办。
组长:分管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局领导
成员:行政审批服务科(法制科)、办公室、执法监督科
(三)诉求办理小组
主要职责:负责24小时内联系诉求企业,详细了解企业提出困难和问题,分析诉求情况,提出解决方案;并抓好工作落实,7个自然日内办结诉求事项,并将诉求事项办理结果回复诉求人;将办结信息反馈给诉求响应督办小组业务专员上传到反馈平台;涉及多个科室或其他职能部门的事项,由诉求办理主办科室牵头办理。
组长:分管诉求办理主办科室的局领导
成员:办公室、综合规划科、基建管理科、道路运输管理科、港航管理科、公共交通管理科、安全监督科、工程质量监管科、财务审计科、行政审批服务科(法制科)、人事科(机关党委)、执法监督科、执法一科、执法二科、执法三科、执法四科
(四)诉求监督考核小组
主要职责:对诉求快速响应办理进行监督考核;对诉求响应办理过程中出现的不协作、不配合、不办理,可能存在推诿或不作为的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处理。
组长:分管人事(机关党委)工作的局领导
成员:人事科(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行政审批服务科(法制科)
四、工作机制
(一)快速响应机制。诉求响应督办小组指定业务专员轮班值守,确保企业诉求事项能在60分钟内得到响应,严格按照时限要求跟进督办;诉求办理小组成员指定一名事项办理专员,有政策已经明确规定的,24小时内办结;诉求内容较为复杂,需要进一步协调的,在24小时内提供解决方案,7个自然日内办结。
(二)分析研判机制。诉求办理小组成员定期对受理的诉求及办理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查找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特别是对共性问题,深入剖析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举一反三,提出优化营商环境的针对性意见建议。
(三)督查问责机制。对问题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跟踪督查中发现的进展缓慢、落实不力的责任科室将予通报;明确整改要求和办结时限,对未能按时限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进行跟踪督办,责任科室要说明原因,对主观不作为,督办后仍未完成的,严肃开展追责问责。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中小微企业涉及面广、诉求量大,做好中小微企业诉求快速响应工作,是落实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对增强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获得感、服务的满意度、构建和谐的新型政商关系意义重大。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明确将中小微企业诉求快速响应工作纳入市直机关单位绩效考核,各科室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切实把中小微企业诉求快速响应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确保中小微企业诉求按时效、高质量办结。
(二)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各业务科室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细化工作要求,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着力提升中小微企业诉求快速响应效能,更快捷、更精准的提供暖企惠企安企服务。
(三)强化督导,跟踪问效。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各业务科室要强化责任担当,及时掌握、摸清企业诉求,积极做好数据分析研判,健全企业诉求台账。各业务分管领导要加强工作督办,保证诉求工单办理时效和答复质量,确保快速响应机制落地生效,全力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
抄送:局领导、市交通运输局综合服务中心,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