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审查省道S384鹤山址山镇下黄至矮岭段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修编稿)的请示》(鹤交字〔2022〕2号)及初步设计文件等资料收悉。
2021年10月13至14日,我局召开了省道S384线鹤山址山镇下黄至矮岭段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评审会议,并印发了评审意见(江交基建〔2021〕166号,以下简称《评审意见》)。结合《评审意见》,设计单位修编了初步设计文件。根据鹤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省道S384线鹤山址山镇下黄至矮岭段改扩建工程 (K88+909~K92+180)立项的批复》(鹤发改资〔2021〕64号,以下简称《工可批复》)确定的建设规模、技术标准和投资估算等,经研究,对省道S384线鹤山址山镇下黄至矮岭段改扩建工程 (K88+909~K92+180)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
(一)建设规模
省道S384线鹤山址山镇下黄至矮岭段改扩建工程 (K88+909~K92+180)初步设计路线全长为3.271km。中小桥208.32m/4座,涵洞193m/7道;平面交叉23处。
(二)技术标准
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双向四车道,主要技术指标如下:
1、设计荷载:公路--I级;
2、设计车速:60km/h;
3、路基宽度:24.5m米,桥梁同宽;
4、路面结构类型:水泥混凝土;
5、设计洪水频率:1/100;
6、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05g。
其余技术指标应符合交通运输部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的规定要求。
二、工程地质勘察
初步设计阶段基本执行了地质勘察规范要求,勘察方法合理,内容和深度基本满足初步设计的需要。
(一)应加强软土、高液限土、人工填土等特殊性岩土的综合勘察和沿线管线的调查工作,补充软土的原位测试,查明不良地质及特殊性岩土的分布范围和性质,为工程处治方案提供依据。
(二)应加强路堑边坡、支挡结构、桥梁等路段工程地质调绘、钻探等工作,完善地层产状、节理产状描述,核查岩土参数,加强水文地质调查工作,为设计提供可靠依据。
(三)工程地质勘察工作应全面准确,设计与工程地质勘察工作应有效结合,紧密衔接。
三、路线走向及路线方案
(一)路线走向
项目路线整体呈东西走向,起点于下黄村接国道G325,桩号K88+909,跨越址山河,经角塘村、山下村,终点至矮岭村东侧云乡生态园路口,桩号K92+180,路线全长3.271公里。
经审查,路线走向及主要控制点符合《工可批复》的要求。
(二)路线方案
初步设计征求了沿线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意见,并结合沿线地形、地物、地质、水文、征地拆迁、工程造价等建设条件,对路线方案进行了较充分的研究和比选,采用工可推荐路线方案,仅对局部进行避让农保地调整。
项目起终点定位明确,原则同意推荐方案。
(三)路线设计
原则同意路线设计。下阶段应进一步优化路线平纵面线形,合理控制工程造价。设计中应认真贯彻落实生态环保设计理念和节约集约用地的精神,少占耕地,尽量避让并减少较大范围的房屋拆迁。
四、路基、路面及排水
(一)同意初步设计采用的路基横断面型式、设计参数和一般路基、特殊路基处理设计原则。
标准路基宽24.5m,双向四车道,横向设置为:0.75m土路肩+2.5m硬路肩+2×3.75行车道+0.5m路缘带+2m中央绿化带+0.5m路缘带+2×3.75行车道+2.5m硬路肩+0.75m土路肩=24.5m
(二)原则同意全线采用水泥砼路面设计方案。
(三)原则同意路基路面排水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时应根据区域气候特征、水文特点及分段汇水面积,分段确定排水结构合理尺寸。重视和完善排水系统设计,贯彻绿色、低碳设计理念,尽可能采用生态排水设施。
(四)结合工程地质详勘及调查资料,深化沿线不良地质路段的工程处治方案设计,确保路基安全稳定。
(五)路基边坡防护应根据沿线地质、水文条件,结合填挖高度及放坡率,在保证边坡稳定、安全的前提下,以生态防护为主,条件允许时尽量采用生态支挡结构。
五、桥梁、涵洞
(一)应根据沿线河流特点及交叉道路(含规划路)的等级进一步核查桥梁净空,结合路线平纵面的优化调整,合理控制桥梁规模并优化桥跨组合,积极采用我省高速公路设计标准化成果。
(二)全线桥梁原则同意采用30m跨预应力小箱梁。
(三)原则同意沿线中小桥、涵洞设计方案。下阶段应根据路线平纵面的优化调整情况,结合排洪和灌溉的需要,认真核查中小桥、涵洞的布置、孔径及数量等。
六、路线交叉
原则同意路线交叉设计方案。本项目与G325干线公路相交,应加强交通安全设施设计。
七、环境保护
(一)原则同意环境保护方案设计。
(二)下阶段应加强防止水土流失的措施,完善取(弃)土场排水、防护设计。
(三)绿化设计应遵循简单、经济、合理的原则,尽量利用本地植物,突出自然景观,实现景路一体。
八、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一)原则同意安全设施设计原则和方案。
(二)下阶段应加强沿线管线调查,合理确定并预留管线迁改位置,对于不能迁改的管线,应结合相关行业要求考虑工程措施予以保护。
九、设计概算
初步设计概算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3820—2018)和省交通运输厅有关造价管理的规定等进行编制。主要费用如下:
(一)核定建筑安装工程费8765.00万元。
(二)核定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用2189.34万元。
(三)核定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78.72万元。
(四)核定预备费576.65万元。
核定省道S384线鹤山址山镇下黄至矮岭段改扩建工程 (K88+909~K92+180)初步设计概算为12109.71万元(详见审查对比表),平均每公里基本造价约3702万元。概算总造价控制在批复估算12178.67万元内,造价控制合理。
十、其他
(一)请你局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按《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项目建设单位管理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11〕438号)的要求向我局报备派驻工程现场的建设管理机构、管理人员、管理制度等。建设单位应贯彻落实“五化”的现代工程管理理念,加快完善、组建建设管理团队。
(二)请你局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抓紧组织编制施工图设计,把好设计质量关,严格工程质量和造价管理。施工图设计完成后,报我局组织审查。
(三)工程实施中,应严格按照设计变更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勘察设计工作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11〕504号)的规定,进一步加强设计变更管理,按规定及时办理设计变更手续,未经审查批准的设计变更(含设计变更申请)不得实施(除紧急抢险工程或特殊规定外)。
(四)请你局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粤交规〔2018〕128号文规定,并按国家、交通运输部和省有关规定,抓紧组织开展后续基建管理工作。应抓紧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及时办理整体用地材料审批等各项手续,加强建设过程中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做好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
抄送:江门市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鹤山市公路水运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