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申请审批省道S534开平市塘口至赤坎段扩改建工程初步设计修编文件的请示》(开交字〔2021〕196号)及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和项目法人组织机构组建方案等资料收悉。
2021年6月,局印发了项目初步设计评审意见(江交基建〔2021〕84号,以下简称《评审意见》),设计单位修编了初步设计文件(含设计概算)。根据《开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省道S534开平市塘口至赤坎段扩改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开发改核准〔2019〕2号,以下简称《工可批复》),经研究,对省道S534开平市塘口至赤坎段扩改建工程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
(一)建设规模
省道S534开平市塘口至赤坎段扩改建工程初步设计路线全长11.314km。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起于开阳高速塘口收费站与县道 X555 交叉口,终点位于开平市古镇大道交叉口,主线路线全长6.65km,主线桥梁长230.Om/3座,其中大桥 160m/l 座,中、小桥70m/2座,主要交叉口5处;二期工程起点位于古镇大道交叉口,终点位于开平市赤坎镇两堡村东侧,接顺现状省道S534(原乡道 Y774),主线路线全长4.664km,主线桥梁长1438.Om/3座,主线涵洞13道、线外涵洞4道、通道3道,主要交叉口3处。
(二)技术标准
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双向六车道,主要技术指标如下:
1、桥梁设计荷载:公路--I级;
2、设计车速:80km/h;
3、行车道宽度(m):3.75×3×2;
4、硬路肩宽度(m):2×3.00;
5、中间带宽度(m):3(2×0.5m路缘带+2m中央分隔带);
6、路面结构类型:沥青混凝土;
7、设计洪水频率:特大桥1/300;大、中、小桥、涵洞 1/100;
8、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05g。
其余技术指标应符合交通运输部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的规定要求。
二、工程地质勘察
初步设计阶段基本执行了地质勘察规范要求,勘察方法合理,内容和深度基本满足初步设计的需要。
(一)应加强软土、高液限土、人工填土等特殊性岩土的综合勘察和沿线管线的调查工作,补充软土的原位测试,查明不良地质及特殊性岩土的分布范围和性质,为工程处治方案提供依据。
(二)应加强支挡结构、桥梁等路段工程地质调绘、钻探等工作,完善地层产状、节理产状描述,核查岩土参数,加强水文地质调查工作,为设计提供可靠依据。
(三)工程地质勘察工作应全面准确,设计与工程地质勘察工作应有效结合,紧密衔接。
三、路线走向及路线方案
(一)路线走向
一期工程路线起于开阳高速塘口收费站与县道X555交叉口,之后沿现状县道X555敷设线位,经东村、龙安村、下讴村、东升村、桑园村、梧岗村,往南延伸过田心村东侧后下穿国道 G32 新线,与既有国道 G325 设置环岛平交,在现龙村西侧开始沿高标准农田预留走廊带敷设线位,在雁新里和雁湖里北侧与古镇大道及县道 X827 平交,一期工程路线总长6.5km;二期工程路线起于古镇大道交叉口,在联安里及东华村之间通过后跨越潭江,在莲溪村东侧与赤坎大道平交,继续沿高标准农田预留走廊带敷设线位,下穿中开高速后与现状省道S534(乡道Y774)接顺,路线总长4.664km。
经审查,路线走向及主要控制点符合《工可批复》的要求。
(二)路线方案
初步设计征求了沿线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意见,并结合沿线地形、地物、地质、水文、征地拆迁、工程造价等建设条件,对路线方案进行了较充分的研究和比选,提出了推荐方案。
原则同意设计提出的路线方案。
(三)路线设计
原则同意路线设计。下阶段应进一步优化路线平纵面线形,压缩桥梁规模,合理控制工程造价。设计中应认真贯彻落实生态环保设计理念和节约集约用地的精神,少占耕地,尽量避让并减少较大范围的房屋拆迁。
四、路基、路面及排水
(一)同意初步设计采用的路基横断面型式、设计参数和一般路基、特殊路基处理设计原则。
1.K0+000~K10+528.101段采用整体式路基,路基标准横断面布置方案:0.75m(土路肩)+3.0m(硬路肩)+3x3.75m(机动车道)+0.5m(路缘带)+2.0m(中央分隔带)+0.5m(路缘带)+3x3.75m(机动车道)+3.0m(硬路肩)+0.75m(土路肩)=33.0m。
2.K10+528.101~K11+008.446段为避开中阳高速桥墩,采用分离式路基,分离式路基宽度为16.5m,单侧路基标准横断面布置方案:0.75m(土路肩)+3.0m(硬路肩)+3x3.75m(机动车道)+0.75m(硬路肩)+0.75m(土路肩)=16.5m;其中K10+790~K11+008.44段左幅受农田限制,路基断面采用14.5m,单侧路基标准横断面布置方案:0.75m(土路肩)+0.75m(硬路肩)+3x3.75m(机动车道)+0.75m(硬路肩)+0.50m(土路肩)=14m,在路侧增设机耕道兼非机动车道。
3.A、B辅道段采用整体式路基,路基标准横断面布置方案:0.75m(左侧土路肩)+0.25m(左侧路缘带)+3x3.5m(机动车道)+0.25m(右侧路缘带)+2.5m(右侧人行道)=11m。
(二)原则同意全线采用沥青砼路面设计方案。
(三)原则同意路基路面排水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时应根据区域气候特征、水文特点及分段汇水面积,分段确定排水结构合理尺寸。重视和完善排水系统设计,贯彻绿色、低碳设计理念,尽可能采用生态排水设施。
(四)结合工程地质详勘及调查资料,深化沿线不良地质路段的工程处治方案设计,确保路基安全稳定。
(五)路基边坡防护应根据沿线地质、水文条件,结合填挖高度及放坡率,在保证边坡稳定、安全的前提下,以生态防护为主,条件允许时尽量采用生态支挡结构。
五、桥梁、涵洞
(一)应根据沿线河流特点及交叉道路(含规划路)的等级进一步核查桥梁净空,结合路线平纵面的优化调整,合理控制桥梁规模并优化桥跨组合,积极采用我省高速公路设计标准化成果。
(二)龙背村中桥:原则同意采用框架结构桥方案。
(三)潭江大桥:原则同意方案一,主桥跨径组合为(55+90+55)m,上部结构采用变截面预应力混凝土连续刚构梁跨越潭江主航道,下部结构采用双肢薄壁墩、桩基础;引桥跨越县道Y757时采用29m跨径小箱梁、跨越县道Y814时采用35m跨径小箱梁、跨越K8+883河时采用35m跨径小箱梁,下部结构采用外扩墩、肋板台、桩基础。
(四)原则同意沿线中小桥、涵洞设计方案。下阶段应根据路线平纵面的优化调整情况,结合排洪和灌溉的需要,认真核查中小桥、涵洞的布置、孔径及数量等。
六、路线交叉
原则同意路线交叉设计方案。
七、环境保护
(一)原则同意环境保护方案设计。
(二)下阶段应加强防止水土流失的措施,完善取(弃)土场排水、防护设计。
(三)绿化设计应遵循简单、经济、合理的原则,尽量利用本地植物,突出自然景观,实现景路一体。
八、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一)原则同意安全设施设计原则和方案。
(二)下阶段应加强沿线管线调查,合理确定并预留管线迁改位置,对于不能迁改的管线,应结合相关行业要求考虑工程措施予以保护。
九、设计概算
初步设计概算另文批复。
十、其他
(一)请你局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抓紧组织编制施工图设计,把好设计质量关,严格工程质量和造价管理。施工图设计完成后,报我局组织审查。
(二)工程实施中,应严格按照设计变更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勘察设计工作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11〕504 号)的规定,进一步加强设计变更管理,按规定及时办理设计变更手续,未经审查批准的设计变更(含设计变更申请)不得实施(除紧急抢险工程或特殊规定外)。
(三)请你局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粤交规〔2018〕128号规定,并按国家、交通运输部和省有关规定,抓紧组织开展后续基建管理工作。应抓紧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及时办理整体用地材料审批等各项手续,加强建设过程中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做好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项目工期自开工之日起不少于3年。
抄送:省交通运输厅,开平市发展和改革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开平分局,赤坎镇政府、塘口镇政府、开平市赤坎镇城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