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交通建设资金明细分配计划的通知》(粤交规〔2021〕131号)精神,现将2021年省级交通建设资金明细分配计划转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主要内容
本计划安排我市普通国省道改造、普通国省道危桥改造、省实施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内河航道建设、交通运输统计专项、省对地方普通公路养护等补助(增量)6类项目,省补助资金共18172万元(资金分配明细详见附件1-6)。
二、关于农村公路养护资金
2021年农村公路养护省补助资金已纳入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范围,请各市(区)交通运输局务必按照粤办发〔2018〕36号和粤府办〔2021〕1号规定的农村公路养护省补助标准,向同级涉农领导小组足额争取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和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省补助资金,省将把各市(区)农村公路养护省补助资金的落实情况作为“四好农村路”考核和资金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做好普通公路、桥梁养护资金保障
请市公路事务中心、各市(区)交通运输局统筹用好省对地方成品油消费税返还基数、省对地方普通公路养护等补助(增量)、省对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等资金,加强普通公路养护工作,优先保证普通公路桥梁定期检测资金,发现病害及时处置,保障全市公路桥梁通行安全顺畅。同时,要特别加强普通公路日常养护和病害处置工作,保持路面状况良好。
四、加快项目实施,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和预算执行
本计划资金已通过江财建〔2020〕149号、江财建〔2021〕20号下达(其中内河航道补助资金由省下达至江门航道事务中心,省实施危桥补助资金由省下达至总承包单位),请各单位抓紧按规定办理用款手续,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按照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要求,2021年度省补助资金需于当年使用完毕,请各单位落实好项目建设条件,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及预算执行进度,加强工程质量和资金管理,按期、优质完成各项工程建设,并按时在“广东省交通运输统计分析监测和投资计划管理信息系统”(网址:广东省交通运输统计分析监测和投资计划管理信息系统http://210.76.81.27:8000)报送财务、统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