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治理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行为,保护公路路产、路权,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广东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办法》、《广东省货运行业乱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治理货车超限超载执法联动操作细则》以及《江门市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相关规定,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现向社会公布江门市新会区道路货物运输源头单位(第一批)信息,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网址:http://www.sd-xs.com/bmpd/jmsjtysj/index.html)。
各道路货物运输源头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把货物装载关、车辆称重关、车辆出厂关,确保出场车辆无超限超载行为。各治超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强货运源头单位的日常监管工作,从源头上有效遏制超限超载行为。
监督投诉电话:3921880。
附件:江门市新会区道路货物运输源头单位(第一批) 信息公示名单.doc